|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93000000/20211104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1-0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
近期,新疆、云南、陕西、宁夏、北京及我省兰州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关联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增加,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织密织牢全镇疫情防控网,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组(社区)干部、十户户长(楼宇长)作用,靠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日上报、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随返回、随上报、随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大来镇返镇人员信息摸排力度,于每天下午15:00前将前一天下午15:00至当日下午15:00入境人员、高中风险区、高中风险区途经人员及发生确诊病例的省市来镇返镇人员统计上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要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乱报,保证摸排工作不留死角、不漏盲区。特别是针对排摸出的高中风险区返回人员、途径高中风险区返回人员及确诊病例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要立即督促相关人员落实相关隔离措施;针对健康码异常人员,要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采取相关管控措施;针对县防控办推送的确诊病例、关联病例同轨迹人员,以及省上及其他地方推送需协查的人员,要立即对其详细情况进行核实,如实将核实情况上报镇防控办,并及时跟进核酸检测及相关管控措施落实。
二、强化重点部位管控。各村、社区要在各小区(楼宇)、村组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二码联查”标志,在各临时检疫点搭设帐篷、摆放桌椅、拉设警示带,做好日常检疫值班值守,对过往行人及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码核查、行程码查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对通行车辆进行消毒消杀、登记备案等,坚决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尤其是对陕西、内蒙、宁夏、北京及我省兰州市等重点地区(根据疫情发生的变化自行调整)来镇返镇人员要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予以劝返。同时,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救治、阻断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镇村组(社区)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LED等平台,及时推送省市县及镇防控办推送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引导辖区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按照“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返回”的原则,近期不得前往涉疫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同步调整),确需前往的,要提前3天向所前往单位或村组、社区报备;返回前要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来镇返镇时间、身体状况、旅居史等详细信息,返回后按照政策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减少少流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要按照“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原则,提前向村组、社区备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因人群聚集而引发的病毒传播风险。
四、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在当前疫情防控高压态势下,各村、社区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贯彻落实镇防控办各项工作要求。近期,镇纪委、镇防控办将深入各小区(楼宇)、村组入口、临时检疫点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督查检查,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失职失责、失查失管行为,镇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各项具体防控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真正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守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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