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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7-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镇有关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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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11 月 11 日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21〕15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选取机制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紧扣国家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全县发展需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以及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千亿产业集群和百亿园区突破行动等重点领域,按照“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前期推进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要求,依托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县级重大项目滚动储备库,统筹推进,逐步实施。每个部门和乡镇每年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5个。(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重大项目选取标准和分类。重大项目从纳入国家规划、省级规划、专项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中优先选取,总投资规模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社会事业、重大技术改造和高科技产业项目,视成长性和辐射带动作用可适当降低投资标准。重大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计划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和预备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指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或正在开展审批,年内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指已开工,年内继续建设或建成投产的项目;预备项目指当年能完成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并有望开工建设的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重大项目清单编制实施。重大项目清单按年度编制,并通过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调度和管理。重大项目清单由县发改局牵头编制,各责任单位要把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常态化,及早谋划和准备,项目申报工作于每年10月份启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以及中央、省、市在本县企业和县属企业根据项目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提出下一年度重大项目建议清单,经县发改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中央、省、市在本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干部包抓推进机制

  (四)包抓工作程序。每年年初从重大项目清单中选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困难问题较为集中、需要重点关注、支持和推动的重大续建项目和计划新开工项目,根据县级领导工作分工和联系领域,提出县级领导干部包抓推进重大项目名单,按程序确定后包抓。没有列入县级领导包抓推进的其他重大项目,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化要求,由相关部门或乡镇落实项目包抓责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包抓工作重点。县级包抓领导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级包抓领导原则上每季度听取一次项目推进情况汇报,每年深入项目现场调研督导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协调保障机制

  (六)优先配置土地资源。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原则,对确定的重大项目,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发改局统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拟以“标准地”出让的土地优先支持重大项目,为开工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优先保障建设资金。在争取和安排预算内建设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政府投资产业基金、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资金时,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通过“甘肃信易贷”平台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清单及建设相关信息,通过“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切实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债贷组合”增信方式,对重大项目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优先保障节能减排指标。加强重大项目与能耗双控目标衔接,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合理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重大项目所需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污染物减排方案应在新项目投产前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优先保障人才需求。鼓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开放型企业家人才、创新人才,为重大项目技术攻关、企业规模扩张提供智力支撑。对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由政府和企业联合组建智囊团,选派精兵强将,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程咨询协调服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部门协同服务机制

  (十)加强指导协调。县发改局牵头负责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根据重大项目开复工及建设进度情况,对不能及时开复工、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跟踪督办落实。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建立月调度机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指导项目法人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重要事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发改局或包抓县级领导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

  (十一)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对重大项目前期手续,依托在线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快审快批,并由县直行业主管部门指派专人和县政务大厅帮办代办业务人员组成专门服务团队,提供“一站式”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动做好供气、供电、供水、供热、信息通信和交通运输等服务保障,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

  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主体责任落实机制

  (十二)强化属地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重大项目管理责任,做好项目前期、征地拆迁、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对跨乡镇重大项目突出问题,及时报县级包抓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靠实建设责任。指导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制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做好项目前期、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消防安全等工作,真实准确填写并按时报送项目信息。(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督查考核机制

  (十四)加强调度管理。依托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对重大项目调度管理,每个项目确定专门业务人员,于每月5日前,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在线调度。县发改局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法人单位反映困难问题进行汇总,实行清单式跟踪管理,盯住一个、落实一个、销号一个。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典型案例跟踪报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有关部门)

  (十五)强化督查检查。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大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下达督办文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实效。(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十六)实行绩效评价。依据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对重大项目开复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和乡镇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工作统筹、督导指导、考评激励,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十八)强化协同配合。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协同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担当,配合部门靠前服务,形成合力,为项目实施创造便利条件,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十九)狠抓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重大项目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挖掘重大项目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多角度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各方支持、参与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重大项目建设“比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件: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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