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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7-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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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市属驻镇各单位: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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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31日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强化对全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调度,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指标的计划性、高效性、可控性完成,在全市有位次,单项争第一,整体上台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31号)、市政府办公室《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庆政办发〔2021〕66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指标及赋权

  (一)评价范围。19乡镇和有关部门。

  (二)评价指标及赋权。主要评价重点工作完成和经济增长贡献两个方面。其中,重点工作完成评价围绕“六稳”“六保”任务部署要求和主要经济指标选取了25项评价指标,另设加分项指标1项、减分项指标8项;经济增长贡献主要评价全县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情况。

  1.重点工作完成评价指标(详见表1)

  (1)正向评价指标共25项,总分100分。其中季度评价22项,年度评价3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科技创新、粮食生产为年度评价指标)。25项评价指标涉及10个县直责任部门,其中:

  ①县发改局负责8项(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个数和完成投资额,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提升幅度,市列投资项目清单开工率及完成率,县列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社会信用状况,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成品粮储备管理情况,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情况),总分22分,占22%;与县财政局共同负责1项指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总分2分,占2%。

  ②县人社局负责4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及增速,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情况,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任务完成情况,有输转意愿脱贫劳动力输转情况),总分16分,占16%;与县财政局共同负责1项(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情况),总分6分,占6%。

  ③县工信局负责3项(规上企业净增户数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总分16分,占16%。

  ④县商务局负责2项(招商引资成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及增速),总分13分,占13%。

  ⑤县农业农村局负责2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及增速,粮食生产),总分11分,占11%。

  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1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总分6分,占6%。

  ⑦县科技局负责1项(科技创新),总分4分,占4%。

  ⑧县石油办负责1项(能源保障任务落实情况),总分2分,占2%。

  ⑨县民政局负责1项(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总分2分,占2%。

  表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指标及权重

  

序号

评价指标

指标权重

评价单位

     1

招商引资成效

7

商务

     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及增速

7

人社

     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及增速

          7

农业农村

     4

规上企业净增户数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7

工信

    5

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情况

          6

财政

人社

    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年度评价)

         6

县乡村振兴局

    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及增速

         6

商务

    8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6

   9

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个数和完成投资额

         5

县发改局

   10

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提升幅

         5

县发改局

   11

科技创新(年度评价)

        4

科技

   12

粮食生产(年度评价)

        4

农业农村

   13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

         3

工信

   14

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情况

3

人社

   15

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任务完成情况

3

   16

有输转意愿脱贫劳动力输转情况

3

   17

能源保障任务落实情况

2

县石油办

   18

市列投资清单项目开工率及投资完成率

3

县发改局

   19

列重大项目完成情况

2

   20

社会信用状况

2

  21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

财政

县发改局

  22

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2

民政

  23

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

           2

县发改局

  24

成品粮储备管理情况

2

  25

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情况

1

  (2)加分项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全市预期目标增速,按照完成全市预期目标程度给予加分,最高加4分,最低加1分。

  (3)减分项指标8项。减分项指标主要为发生重大、较大事故事件,减分项指标每项减分不超过3分。减分指标和评价单位见表2。

  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负责2项(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辐射安全事故);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2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故);

  县应急局负责1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县发改局负责1项(重大失信事件);

  县财政局1项(地方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

  县政府金融办1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力情况,年度评价)。

  表2减分指标和评价单位

序号

减分指标

评价单位

       1

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2

较大辐射安全事故

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3

大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

       4

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局

5

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故

市场监管局

       6

大失信事件

县发改局

       7

地方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

财政

       8

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作不力情况(年度评价)

县政府金融

  2.经济增长贡献评价

  此项指标由县统计局进行评价,根据市级统计部门反馈结果和对全县贡献情况进行自评。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完成情况和对全县贡献情况分值比例为3:7。

  (1)完成目标分值:将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增速与全市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分类计算。

  (2)增长贡献分值:以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实际增量与全县按全市预期目标增速计算的增量进行对比,分类计算。

  综合得分为:完成目标得分和增长贡献得分的合计。

  二、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由县发改局会同统计、商务、工信、财政等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各评价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评分方法和考核细则,依据全县指标完成情况对所负责的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每季度下个月5日前向县发改局上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得分排名情况,县发改局汇总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各部门打分情况,形成全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得分,并将评价结果通报。各评价单位要依据季度评价结果,认真撰写出有问题、有分析、有改进意见的讲评分析材料,提出下季度重点工作的促进措施、办法和目标,每季度评价前3名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交流经验,后进的表态发言。县统计局根据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情况测算贡献情况。

  三、评价办法

  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听、查、看、算的办法进行,听取被评价单位对目标执行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资料,验证汇报内容,以真实的执行数据比照目标量和目标基分确定得分,排出名次,评价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纳入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中。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作为县政府开展季度调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项专项指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评价得分对有关部门开展奖励激励和提醒鞭策。

  (一)开展奖励激励。对重点工作完成评价得分前3位的部门和乡镇,由县政府通报表扬。若我县获得市级重点工作完成“进步奖”或“贡献奖”,则对应奖励资金的30%分别用于奖励重点工作完成、经济增长贡献排名前3位的乡镇和部门,奖励单位原则上不重复,如有重复,优先选择贡献奖进行奖励,获进步奖单位按得分名次递补。

  (二)进行提醒鞭策。县发改局每季度将重点工作完成评价得分情况分别反馈各有关部门,并将各单项指标完成及评价情况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情况对排名后3位的部门和乡镇进行提醒鞭策。对“六保”等底线性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和乡镇,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领导提醒鞭策。

  五、工作要求

  1.各评价单位要细化措施,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督促检查,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难以完成任务的,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2.各评价单位负责单项重点工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和解释,负责季评价工作和季讲评材料的起草,负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和量化。

  六、其他事项

  评价指标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具体由县发改局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并报经县政府审定后调整。

  附件: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指标测算方式说明

  一、正向评价指标说明

  1.招商引资成效:分值为7分,由县商务局赋分。共设置到位资金同比增长率(60%)、县级重大招商活动项目签约额(15%)、非县级节会活动项目签约额(5%)、项目资金到位率(10%)、项目开工率(10%)5项指标。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及增速:分值为7分,由县人社局赋分。增速高于预期目标增速的,得满分;增速低于预期目标增速的,按全县增量占全市增量的比例得分。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增速占全市增速的比例计分。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及增速:分值为7分,由县农业农村局赋分,包含增量、增速两项指标。其中增量占40%、2.8分,全县增量高于全市平均增量的,得满分;低于全市增量的,按全县增量占全市增量的比例得分。增速占60%、4.2分,全县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得满分;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增速占全市增速的比例计分。

  4.规上企业净增户数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值为7分,由县工信局赋分,包含规上企业净增户数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两项指标。

  5.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情况:分值为6分,由县财政局根据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综合赋分。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年度评价,季度不考核):分值为6分,由县扶贫办负责赋分,尚未出台具体考核指标。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积极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及增速:分值为6分,由县商务局负责赋分。包含增量(40%、2.4分)和增速(60%、3.6分)两项指标。

  8.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分值为6分,由县工信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人行等部门综合评价打分,包含新增企业增长率(1.2分,占20%)、中小微企业区域融资环境评价(1.2分,占20%)、分行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1.5分,占25%)、中小微企业净入规数(0.9分,占15%)、就业人数增长(0.6分,占10%)、投诉办理情况(0.3分,占5%)、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服务系统登录(0.3分,占5%)7个方面。

  9.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个数和完成投资额:分值为5分,由县发改局负责赋分,包含当年入库个数(2分,占40%)及当年完成投资额(3分,占60%)两项指标。

  10.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提升幅度:分值为5分,由县发改局负责赋分,包含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分,占60%)和占比提升幅度(2分,占40%)2项指标。

  11.科技创新(年度评价,季度不考核):分值为4分,由县科技局赋分,包含“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2项指标。

  12.粮食生产(年度评价,季度不考核):分值为4分,由县农业农村局赋分,尚未制定评价办法,初步考虑年终以县调查总队评估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为依据评分。粮食播种面积为约束性指标,县上完成市上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的,不扣分;未完成市上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的,扣4分。粮食总产量高于上年的,不扣分;低于上年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分值为3分,由县工信局赋分,包含增量(1.5分,占50%)和增速(1.5分,占50%)2项指标。

  14.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情况:分值为3分,由县人社局赋分。完成市上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得满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15.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任务完成情况:分值为3分,由县人社局赋分。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得满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16.有输转意愿脱贫劳动力输转情况:分值为3分,由县人社局赋分,目前市上未设置具体指标,要求做到应输尽输。

  17.能源保障任务落实情况:分值为2分,由县石油办赋分。辖区内能源生产企业完成季度生产计划的,得分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18.市列投资清单项目开工率及投资完成率:分值为3分,由县发改局赋分,包含投资完成率(0.8分,占40%)和项目开工率(1.2分,占60%)两项指标。

  19.县列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分值为2分,由县发改局赋分。具体包括投资完成率(0.6分)、实际完成投资额(0.6分)、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0.4分)、列入县列重大项目个数(0.2分)和日常工作(0.2分)5项指标。

  日常工作为扣分项,包括迟报、漏报信息数据,项目库调度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文件报送质量不高、被市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等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每次扣1分。因项目发生安全问题、重大舆论影响、数据谎报造假等情况,造成严重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0.社会信用状况:分值为2分,由县发改局赋分。

  2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分值为2分,由县财政局赋分,主要评价支付率,支付率达到100%的得2分,65%以上100%以下得1.75分,65%以下得1.5分。

  22.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分值为2分,由县民政局赋分,严格按月发放,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得满分,未按月发放扣0.15分。

  23.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分值为2分,由发改局赋分。足额落实省、市下达的储备粮计划任务的得1分,春秋两季“两个安全”及质量检查符合要求的得0.5分,仓储管理规范,未发生储粮安全事故的得0.5分。

  24.成品粮储备管理情况:分值为2分,由县发改局赋分。成品粮储备满足县区城镇人口及农村户籍30%人口10天以上供应量的得1.5分;费用补贴足额落实到位的得0.5分。

  25.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情况:分值为1分,由县发改局赋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3.5%或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6%,启动发放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

  二、加分项指标说明

  加分项指标1项。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全市预期目标增速的,按照完成全市预期目标程度给予加分,最高加4分,最低加1分。

  三、减分项指标说明

  (一)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较大辐射安全事故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县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事故指: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县份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事故指: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指: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50人(含):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的人数超过10人(含);同一批号药品短期内引起3例(含)以上患者死亡:短期内2个以上县(自治区、直辖市)因同一药品发生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30人(含),少于5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5大(含);同一批号药品短期内引起1至2例患者死亡,且在同一区域内同时出现其他类似病例,短期内1个县(自治区、直辖市)内2个以上市(地)因同一药品发生Ⅲ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20人(含),少于3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3人(含);短期内1个市(地)内2个以上县(市)因同一药品发生Ⅳ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其他危害较大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10人(含),少于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2人(含);其他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

  1.重大产品质量事件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3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死亡(失踪)3人以上或受伤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000人以上工作、生活受到影响;因服务质量问题受到中共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要求检讨的;10人以上行政人员因同一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为较大服务质量事件;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受伤10人以上3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工作、生活受到影响;因服务质量问题受到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挂牌督办、责成处理、点名批评、取消荣誉称号等;3人以上10人以下行政人员因同一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六)重大失信事件

  1.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占比。指当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数量(同一主体多次被列入的,只按一个主体计算)除以当地注册企业总量,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包括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占比。指当地政府机构(含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数量(同一主体多次被列入的,只按一个主体计算)除以当地政府机构总量。

  (七)地方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

  1.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因素评分。Ⅰ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Ⅳ级(一般)事件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执行。

  2.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评分。红色风险等级为债务率≥300%,橙色风险等级为200%≤债务率<300%,黄色风险等级为120%≤债务率<200%。

  (八)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力情况

  按照省处非办《关于印发2020年市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甘处非办〔2020〕6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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