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11030000017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上肖镇中心小学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指导全镇各级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拟订全镇教育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本镇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2、负责全镇各小学及幼儿园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全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教育。
3、指导全镇各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促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4、负责全镇教职工的管理与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
5、负责管理落实本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惠民政策,制定落实计划和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6、负责全镇各小学及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综合治理等工作。
7、承办上级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工作内容,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上肖镇中心小学所辖小学15所(其中教学点4所),中心幼儿园1所。
(2)人员编制
上肖镇中心小学现有人员206人,其中离休1人,在职189人,其他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28.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3.23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公用经费由于生源减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12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8.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1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8.6万元,占89.78%;项目支出319.56万元,占10.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2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3.23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公用经费由于生源减少,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23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公用经费由于生源减少,收入减少。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4.91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58万元,增加3.2%,退休人员转社保,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52.6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生源减少,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维修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30.14%,主要原因是年内培训增加,费用提高。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1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9%。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等6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对涉及项目评价目标明确,指标合理,能很好地指导我单位的财务运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61万元,执行数为148.63万元,完成预算的85.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1: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暂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目标2:通过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真正解决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目标3: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确保学校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方面的开支需要。目标4: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的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均符合《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9.78万元,执行数为104.01万元,完成预算4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1: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目标2: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目标3: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长期食用营养餐,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缺乏现状,发挥学校强体和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健康成长。目标4: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均符合管理要求。
3.“学前教育幼儿减免保教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082万元,执行数为44.67万元,完成预算的6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1:根据《甘肃省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实施细则》(甘教厅〔2017〕65号)文件精神,对于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实施保教费补助政策,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目标1:通过落实幼儿免补保教费补助政策,真正解决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 目标2:确保学前教育免补保教费补助的资金拨付、补助对象、发放办法、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均符合《甘肃省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目标3:进一步提高家长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4.“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非寄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6239万元,执行数为33.6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目标2: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信心,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负担。目标3: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把这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落到了实处。目标4:努力办好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标5: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目标6: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均符合管理要求。
5.“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的81.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1:实现更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目标2: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运转,稳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硬件建设。目标3: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率达到国家标准。目标4:进一步提高家长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目标4:确保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均符合管理要求。
6.“学前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9万元,执行数为64.72万元,完成预算的72.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1:实现更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目标2:确保学前教育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运转,稳步提升学前硬件建设。目标3: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学前适龄学生入学率达到国家标准。目标4:进一步提高家长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目标4:确保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均符合管理要求。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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