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03000000/2021092600000014 | 发布机构: | 临泾镇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1-09-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政府发〔2021〕264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临泾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临泾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泾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临泾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防治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当前,正是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开展全覆盖强制免疫防治工作,确保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正值秋季,气温变化异常,细菌、病毒等微生物蔓延、畜禽抵抗力急剧下降极易引起各类动物传染病,动物防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二十四字防控工作方针。要抓住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布病、猪瘟强制免疫工作。要坚持在我镇范围内统一实行散养畜禽秋季集中免疫行动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要坚持“既保密度、又保质量”的原则,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动物防疫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早安排、早防控,完善措施,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切实强化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效果
今年,我镇秋季防疫工作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10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各村要切实强化集中免疫工作。一是要及时制定防疫工作方案。要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布病、猪瘟、猪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定免疫工作方案。二是要确保实现总体免疫目标。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县动物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和日常补针相结合,对扶贫产业中调入的活畜禽要及时开展补免,对牛、羊、猪进行口蹄疫免疫,对应免疫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对非种用羊只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对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对非洲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要全面免疫,要切实做好布病防治工作,杜绝疫情扩大蔓延。高度重视狂犬病的防控工作,防范疫情发生。三要加强免疫技术培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全镇动物防疫人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工作。各村要协助组织本村防疫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免疫效果监测。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工作,对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督促各村快加强免疫。五是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配套法律,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联系和组织,做好供应和填写的全面指导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今年秋防考核内容。六是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各村要严格按照镇党委镇政府要求,组织防疫员从10月11日开始,利用1周时间,集中对除种羊场和种公羊等检测净化畜群外所有应免疫羊畜规范进行全覆盖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各村要提前安排,及时做好免疫准备工作,要采取小分队的作战方式,逐组逐户地毯式推进,注重人员防护,规范免疫操作流程,做到免疫标识、建档同步走,提高免疫质量和防护水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要全程跟进开展免疫技术指导,确保疫苗稀释比例合理、用药剂量准确、灌服操作规范、人员防护到位。继续做好包虫病防控工作,要重点做好驱虫、检测、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同时,各村委会要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七是加强动物疫病定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村要从辖区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定点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布病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和区域性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痘、羊梭菌性疾病、包虫病等疫病开展定期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认真研判疫情形势发现不断提高疫病监测预警和风险分析评估能力。八是开展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常态化做好辖区内消毒灭源工作。监督并指导畜禽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健全完善消毒制度,规范养殖行为,做到全面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尤其要在开展集中免疫前,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秋季防疫消毒灭源周活动,对辖区内动物养殖、运输销售、屠宰加工及动物饲料加工、水源地等场所和接触环境进行全覆盖消毒灭源,做到无空档、无死角。九是加强动物调运监管。一要加强跨省调入动物落地监管。必须按照从省外调入动物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和到达目的地24小时内报告的要求,加强对动物贩运活动的防疫监管,有效防止动物疫情转播。二要加强动物贩运人员和车辆的监管。各村要对本村动物贩运人员全方位督导督促,要求各贩运人员严格遵守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调运动物落地报告等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发生,发现违规调运立即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十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防疫质量。各村继续在今后防疫工作中落实包抓责任制,积极实施防疫工作跟踪制度,以查促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对本村秋防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和督促指导。对免疫档案,结合本村实际养殖情况,逐户逐畜核查验收,确保不漏一户一畜。镇上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全县畜禽秋季集中免疫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进行抽查。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加强组织指导,规范操作防护,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十一是做好非洲猪瘟等外来病防控。各村委会、对本村养猪户继续实行常态化排查,存栏50头以下中小散养户开展强制免疫,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督促其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全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及《临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泾镇预防非洲猪瘟工作实施方案>》(政府发〔2018〕280号)的要求,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全面实施监测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对非洲猪瘟疫情进行日排查报告制,对发现有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或发生猪瘟疫苗免疫失败、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的,就地隔离封锁并立即报告。要强化应急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和调运监管,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做好畜禽特别是生猪贩运人员的培训指导,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严禁养殖场(户)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十二是加强因病设防病种的免疫接种。各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疫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结果,对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痘、羊梭菌类疾病等地方常见病及炭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因病设防,开展免疫接种,有效控制疫病发生流行。特别是近期宁夏发现1例人感染鼠疫病例,各村要加强防控检测排查力度,确保我镇不发生外来输入性疫病疫情。十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各村要对本辖区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建立台账,专人监管,积极宣传动员,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对辖区内的其他野生动物也要做到常态化检测,发现大量死亡或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
各村及村级防疫站要严格按照镇上的疫情监测方案,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充分发挥镇、村动物疫情测报体系作用,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为我镇科学研判形势,及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坚持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和全面监测相结合、抗体检测和病原监测相结合。要重点加强种畜禽场、交易市场监测;加强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监测。严格按规定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四、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要继续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防疫工作责任制,落实防控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确保免疫、监督、报告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村要全力保障和落实防疫员经费补助政策,调动广大防疫员积极性,扎实做好防疫工作。镇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秋防”期间,组织开展督查,对不履行防疫责任,导致防疫措施不落实,甚至发生疫情和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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