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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303000000/20230613000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3〕36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临泾镇村级财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现将《临泾镇村级财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泾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临泾镇村级财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2〕12号)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监督职能,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强化“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2022年党员冬训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村财务状况开展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村党(总)支部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务清理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具体负责业务工作,监委会主任全程进行监督,按照清理内容全面、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清理结束后要做到账账、账表、账物、账款、账实五相符。

二、清理核查重点内容

(一)扎实开展村级财务清理核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民主理财,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清理核查。一是查民主管理。村上是否成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会审制度。二是查审批权限。500元以下的支出是否由村“两委”负责人商议审批;500元以上的(含500元)至1000元手否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是否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实施,同时提供与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复印件作附件是否齐全。三查审批程序。村级财务收支是否做到“四把关、五签字”,即:村务监督委会监管关、村支书主任审批关、乡(镇)审核关和县乡经管部门审计关;经手人经办签字、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村支书把关签字、村监委会主任监督签字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未执行“四把关、五签字”审批程序的,一律不得报账。四查票据管理。查各村报账开支凭证是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原始凭证是否要素齐全(有事由、有经手人、有审批、审核、监督人签字),是否存在白条入账;是否存在跨年度的发票报账。五查债务管理。各村是否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是否举债用于村级开支;是否超标准发放报酬补贴;是否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个人)提供担保。六查财务公开。村级是否设置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是否将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各类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如实地向全体村民公布,是否每年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内部往来及应收应付款等情况。财务账目张榜公布后,村“两委”是否做到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整改。七查村级“零接待”制度。查村级是否存在用村级办公经费、村集体资金进行宴请、接待。是否存在村级办公经费、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有关费用。八查财经纪律。查村级收入是否做到账内核算。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是否存在私借现金,是否存在谎报用途套取现金,是否存在公款私存,是否存在挪用、侵占、贪污。

(二)持续推进组级“三资”管理“回头看”。在2022年5月村民小组“三资”管理清理工作基础上,扎实开展“回头看”。一是统一实行组财村代管制度。全镇所有行政村内村民小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清产核资系统及“三资”管理系统管理,在“三资”管理系统行政村帐套内设立组级账套进行财务核算。村民小组设报账员1人(由组长兼任),负责本组财务收支报账。村民小组设3-5人财务监督小组,1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监督该组的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情况,定期采用公示栏、微信群等形式向小组村民公开。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各村民小组的资金统一交给行政村,纳入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村民小组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合理安排支出项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严禁“白条子”抵库、坐收坐支、挪用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私借、设账外账。村民小组支出必须手续齐备,票据有具体收款人签字或收款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并载明开支用途,经组级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行政村“两委”负责人审批后,再交行政村报账员到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结算。用途不清、不合理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不予报账。三是严格审批权限。村民小组开支项目必须严格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单项或单张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的开支,由组级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村“两委”负责人审批后,到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结算;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需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组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审核,经村“两委”负责人审批后,到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结算,报账时附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四是规范资产资源管理。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资产需报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并录入“三资”平台管理系统。村民小组资源(本小组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荒山、荒沟、荒滩、荒坡、水面等自然资源)归本组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小组资源发包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由小组提出资源发包申请,经村“两委”报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批。资源发包方案必需召开小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公告,公示期7天以上。按照相同条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交乡镇审查后,承包合同报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随时接受群众及上级监督。

(三)从严从实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使用用途,查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程序资料是否齐全、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否正常运营,各类经济事务是否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制度开展,有无独立的办公室,门牌制度牌是否悬挂到位,各类制度是否上墙,村集体发展规划是否切合实际,确保村集体收支合规化,切实加强村集体投资收益落实落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释放乡村振兴新动能。

三、清理方法和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

从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28日各村的所有收支按规范程序审核入账。清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实填写财务清理报表,超限额及账外现金全部缴入镇代管服务中心。

2、检查验收阶段

从2023年2月25日开始镇组织检查验收小组,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限定完成时间,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上报阶段

从2023年2月25日起,各村要对自查清理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汇总,建立台账,总结经验,按要求上报清理台账及总结报告。

四、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财务清理工作顺利有序规范进行,镇上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党建办主任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财会计、出纳、纪检专干、村支书、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财务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开展各村的财务清理清查工作指导督查。在清理过程中,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按程序进行,对涉及金额较大在一定期间内不能主动结清帐目的责任人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镇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财务专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有错不纠,隐瞒不报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财务清理工作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全面,切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民主化。与此同时,必须做到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敷衍失职。清财结束后,将清理结果向群众作全面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提请群众参与监督。7c66d6f3016c45fb9683ee2441b005a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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