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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渠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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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马渠镇“以工代赈”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全镇“以工代赈”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建立“以工代赈”村组道路管理养护长效体制机制,公路管理养护纳入镇直各站所工作计划和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做到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资金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镇级相关站所职责:

  镇交管站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制定管理养护制度和标准,编制全镇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管理养护计划,统筹做好“以工代赈”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

镇劳务工作站负责指导和落实公路沿线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指导公路管理养护用地等工作。

镇水利工作站负责落实道路沿线河道整治、污染防治等日常管理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将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养护纳入林业绿化政策支持范畴,充分整合绿化资源,解决公路绿化养护资金不足问题。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和督促镇辖区农村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等工作。

镇应急管理所负责指导、监督和参与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指导开展农村公路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各站所要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以工代赈”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按照省、市、县规定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构,配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职人员,将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村级考核。

  (二)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镇级有关站所、村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和监督镇级有关站所和村(社区)履职尽责。

  (三)健全完善镇、村两级路长工作机制,督促和落实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四)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五)积极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益性岗位,岗位人员的选任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与贫困群众利益连接机制,实现贫困群众就近就业、有效增收,巩固脱贫成效。

  第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一)按照群众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发挥群众作为农村公路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落实村级养护人员,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二)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险捆绑实施,组织受益群众参与村组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将村组道路的养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提高群众参与率。

  第三章 资金保障

  第六条 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市、县人民政府配套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七条 镇政府要加强对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对管理养护工作开展较好、镇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较好、养护公益性岗位开发运行好的村予以奖补,对管理养护工作开展滞后的村予以调减养护资金投入,以奖优罚劣的方式达到奖励与惩戒并重的激励效果,确保道路管理养护成效。

  第四章 检查考核

  第九条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对“以工代赈”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实施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各站所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予以通报。

  第十条 镇交通管理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质量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养护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进行通报并核减其养护工资。

  第十一条 镇政府对村组道路日常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考核。每月对其养护人员出勤率、养护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明确养护目标、压实养护责任、提高养护成效。

  第十二条 村级监督委员会要将村组道路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加强村组道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提高养护水平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三条 全面实行道路路长制,镇村主要负责人分别为镇、村两级路长,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管理所,按照路长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定期巡路,召开路长联席会议,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路长制管理模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镇交通管理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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