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413000000/20220712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7-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组建庙渠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及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
16号)《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号)《关于加强乡镇消防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56号)等相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镇情,决定组建庙渠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吴文绪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安骏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雄伟 派出所所长
组 员:苏 隽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尤浩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徐克文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永涛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鱼长银 卫生院院长
李小岗 初级中学校长
张越平 中心小学校长
陈 平 信用社主任
张继刚 供电所所长
王德鸿 邮电所所长
罗 强 水管所所长
申贵平 黎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乃东 慕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永德 文夏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安世平 孙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广东 常俭村党支部书记
强雅娜 庙渠村党支部书记
王小兵 店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醴创国 四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朱宏伟 六十坪村村委会主任兼村委会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加挂“庙渠镇消防工作站”牌子,日常工作由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指导,安骏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消防工作站站长),配备具有执法资格的综合执法队队员、派出所民警及专职网格员和县消防大队文员等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工作站)
主任(站长):安骏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工 作 人 员:杜 雯 县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徐鹏飞 派出所副所长
姜济强 应急管理业务主办
范向锋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宁科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志琪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宏斌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浩威 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主办
张文博 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主办
罗忠刚 黎明村网格员
席小娟 慕塬村网格员
杨海军 文夏村网格员
和献璞 孙寨村网格员
王 伟 常俭村网格员
常 震 庙渠村网格员
常 谏 店王村网格员
李妮妮 六十坪村网格员
罗文博 四合村网格员
三、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工作站)业务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主要履行下列九项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制订消防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消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检查和督导考核所属村消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村及村民小组、机关单位、楼院等网格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按时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
4.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根据委托权限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
7.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
8.对住宿、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群租房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做好重点区域的消防工作。
9.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工作站)成员如有调整,报请主任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庙渠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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