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413000000/20230530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5-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庙渠镇泡沫彩钢板建筑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及深入推进自建房重大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全镇遗留泡沫彩钢板建筑消防隐患。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庙渠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泡沫彩钢板建筑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镇政府牵头、各站所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全镇泡沫彩钢板建筑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全面清理辖区内泡沫彩钢板建筑的消防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以此确保全年辖区内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治范围
生产、加工、使用夹芯材料为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的企业、个体户、自然人。
三、整治措施
(一)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的,一律拆除;或更换为岩棉板等不燃夹芯材料,达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二)对泡沫彩钢板建筑内设置居住场所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人员一律搬离;
(三)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停租,并持续跟进,落实整改;
(四)对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限期改正;
(五)对拒不停产、停业、停租,符合查封条件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六)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一律纳入信用中国平台进行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七)对集中连片泡沫彩钢板建筑进行综合治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
四、责任划分
“回头看”行动期间,以乡镇为基本单元,以行政村为最小网格,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清除泡沫彩钢板建筑风险隐患。
(一)镇安委办。安委办将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对照已建立的泡沫彩钢板建筑排查台账,督促隐患单位销号整改。结合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的村民自建房,且住宿人员超过30人(含本数)的,将上报县安委会集中组织整改;对于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将联合相关行业部门联合治理。
(二)镇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禁止使用、生产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的通知》(庆市安委发〔2020〕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发现继续生产加工聚氨酯泡沫彩钢板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或转型。
(三)镇住建办。对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泡沫彩钢板建筑,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施工工地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建筑要依法责令改正。
(四)镇消防站。对于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顶格行政处罚,符合临时查封的坚决查封。
(五)镇派出所。派出所对辖区内“九小场所”泡沫彩钢板建筑做好隐患“清零”。
(六)其他部门。加强同各站所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督促整改。同时,负责对本单位、本行业内所属单位泡沫彩钢板攻坚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泡沫彩钢板建筑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从4月15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5日之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回头看”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改时限,全面启动泡沫彩钢板建筑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11月30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站所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针对辖区和行业系统内泡沫彩钢板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行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站所对此次“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泡沫彩钢板建筑治理长效机制。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站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城乡发展与公共安全建设平衡协调发展的原则,将涉及经营户多、隐患突出的城中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纳入城乡融合发展。要定期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泡沫彩钢板建筑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全部整改。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站所要加强协作,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适时组织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全面开展好此次泡沫彩钢板建筑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
(三)严格执法,加大宣传。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站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站所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消防宣传,将泡沫彩钢板的危害性和扑救难度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让群众自发性不使用、不生产泡沫彩钢板。要加大隐患曝光力度,对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的单位,违规生产经营泡沫彩钢板的企业全部予以曝光,不仅曝光单位的隐患情况,而且曝光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具体负责人,全面推动隐患整改。
(四)加强督导,确保成效。镇安委会将对“回头看”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村、镇直各单位,站所监管部门进行约谈,下发督办通知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坚决落实“一火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庙渠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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