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13000000/202207050000001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7-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南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川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工作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南川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工作排查整治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川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南川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工作排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统建住房、自建住房、应拆未拆旧房和按政策保留旧排查和整治并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按照《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工作排查整治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54号)部署要求,现就全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排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住房安全方面
1. 全面排查摸底
排查范围重点包括全乡“十三五”易地搬迁群众旧房(应拆未拆旧房、按政策保留旧房)和3个安置点住房(自建住房、联建住房和统建住房)。各村根据实际对“十二五”及以前住房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通过村(组)级自查、乡级核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旧房的房屋结构、所在位置、拆除情况、复垦复绿和安置点住房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消防、防洪排水等内容,突出自建房选址安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
2. 彻底整治隐患
对于已拆除的旧房、按照政策允许保留的旧房和安置点住房,由村(组)逐户核查、乡级复查、逐级签字盖章确认,分别建立台账,由各村、乡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永久存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按照“一户一策、一点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维护维修,做到发现一户、维修一户。同时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旧房及宅基地开展专项清查,核查旧房拆除、搬迁前后不动产权登记等情况,对应拆未拆、搬迁后分户且新旧住房都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的,分别建立台账,由各村、乡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永久存档,对应拆未拆户,纳入土地增减挂项目,做到应拆尽拆,坚决取缔不符合政策的保留旧房不动产权证书。
二、就业方面
1. 全面排查摸底,及时更新就业台账
各村要做好易地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搬迁群众就业。一是全面摸清搬迁劳动力就业情况,包括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培训协议等情况。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情况由各村、乡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单独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准培训、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2. 做好劳务输转和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将易地搬迁群众作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的重点对象,强化针对性信息服务,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促进有外出意愿的搬迁群众外出务工。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结合春风行动等专项服务活动,把搬迁安置点作为重点,集中投放就业岗位,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三是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结对帮扶,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搬迁群众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
3. 多渠道促进劳动力就业
一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同时将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最低发放比例从15%提高至20%,进一步加大务工组织力度,吸纳更多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二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支持创建乡村就业工厂和乡村就业扶贫车间,吸纳更多搬迁劳动力就业。三是加大对乡村就业工厂和乡村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和持力度,对于有一定就业能力的乡村就业工厂和乡村就业扶贫车间及时认定,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就业范围。
三、有关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乡负总责、村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乡政府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期进行。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标准组织各乡村对安置点住房、应拆未拆旧房、按政策保留旧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旧房拆除标准及旧房保留标准组织各村对旧房拆除、应拆未拆、复垦复绿、不动产证办理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搬迁群众劳务输转、信息发布、技能培训、扶贫车间等工作全面加强,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户均1人以上就业。
2. 压实排查责任。各村积极组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逐户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及时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3. 重视工作调度。按照省、市要求,各村要对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安全、旧房拆除、复垦复绿、产权办理、稳定就业等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并实行按月调度,每月28日前将台账更新后报送至乡易地扶贫搬迁业务主办处,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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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川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和就业工作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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