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209300000005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的公告
一、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内容及条件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资金分配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67号)文件,下达我县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100万元,对县级以上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补(最近几年纳入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示范合作社除外)。奖补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0个,每个合作社奖补10万元。
申报实施项目的合作社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必须为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财务制度健全,有专职会计或第三方代理记账,按期年报公示,达到“五有”标准,社会信用好。
2.合作社产业发展前景好且运营规范,带动农户能力强、利益连接紧密,吸纳到户资金能按期兑现分红且群众认可。
3.合作社必须有种养基地(种植业种植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畜牧业养殖生猪年出栏150头以上、山(绵)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 (奶)牛存栏50头以上,家禽年均出栏10000只以上。农机服务业拥有农机具装备10台套以上,为社员年提供作业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经营规模较大,吸纳成员50户以上,“三会”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固定资产总值达80万元以上。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不予扶持。
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内容及条件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66号)文件,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20万元,计划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4个,每个奖补5万元。
申报实施项目的家庭农场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必须为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且正常运营,纳入名录管理、基础设施完备、从业人员稳定、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标准规范、运行管理科学、经济效益明显、主体征信良好、遵守法规公序、辐射带动效应好、示范引领作用强。
2.家庭农场种植规模不少于200亩,养殖类生猪存栏达150头、出栏达250头,肉牛存栏30头,出栏50头,羊存栏达200只,出栏300只,蛋禽类存栏10000只,出栏15000只,农机类农机设备达5台以上,农场年纯收入达10万元以上。
3.财务管理规范,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内容和条件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65号)文件,重点围绕粮食生产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生产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扶持2个经营主体,每个奖补10万元。
申报实施项目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市场监管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账目健全规范;
2.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必须是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流转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户均承包面积的150倍),流转期限在3年及以上(不得超过10年)且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2021年及之前的流转合同采用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土地流转示范文本,2022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发下的土地流转示范合同签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按时足额兑付土地流转费用,且与农户未发生矛盾纠纷。流转土地必须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查、风险保障金制度,流转面积实行分级备案,未备案的不能实施此项目。
申报实施以上3个项目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经乡镇人民政府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带农分红、流转土地用途等进行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推荐文件,于2022年10月11日18时前向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提出书面项目申报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筛选审核后,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社一策”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0934-5925283(合作社、家庭农场)
0934-5946523(土地流转以奖代补)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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