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233000000/20210914000000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关于印发《2021年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全面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根据《庆阳市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95号和《庆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庆食安委办发〔2021〕5号精神,依据《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结合上年度省、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议反馈意见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据《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3号)文件精神,构建“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示范创建自查工作,8月底完成创建攻坚和查缺补漏工作,迎接市上初验,不断回顾总结,全面提升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水平,确保11月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二、创建范围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覆盖县、乡、村,涵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屠宰、储运和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

三、创建要求

(一)全面对标对表,确保硬性指标通关。

依照《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要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涉及七大类四十八项57个创建标准,151个评价指标。其中否决项(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执法案件查办率100%,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100%;明确落实党政同责要求)5项;关键项占19个标准(6、7、8、9、14、15、16、25、26、27、29、30、33、39、40、42、47、49、52),基本项涉23个标准(11、12、17、18、20、22、24、28、31、34、35、36、37、38、41、43、44、45、46、48、53、56、57),具体内容参考细则。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评价细则,创建县区如不存在食品安全否决情形,关键项得分60%,总得分95分,评价为达到标准要求。各乡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评价细则和《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手册》要求,严把现场核查和资料整建关口,确保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指标双通关。

(二)结合创建工作要求,完成重点指标性任务。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贯彻落实《中共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压紧靠实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召开食安委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内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听取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2.互联网+智慧监管工作。今年,互联网+智慧监管是全省重点推进的一项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否决项,按照指标要求,各地务必全面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工作,2021年6月底前,辖区各类学校食堂“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接入率要达到100%;2021年7月底前,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及以上餐饮店、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接入率要达到100%,2021年8月底前,其他社会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企业“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接入率要达到60%以上,应用率达到100%,要尽快制定全县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尽快落实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前期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试行推进智慧化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建设成熟稳定后,不断拓展智慧监管平台范围,覆盖全县药品、特种设备、商超、农贸市场等监管领域,实现大平台、大智慧、大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

3.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抽检检验在日常监管工作的支撑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抽查检验密切结合,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农产品和食品抽检4批次/千人,如期完成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专项抽检1113批次的抽检任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100%。要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4.提高群众满意度。各乡镇,各单位要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树形象、提升执法部门公信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米、面、油等民生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开展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使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5.加强执法办案。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刑事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违法犯罪问题联合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及食品相关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三)严格监管,确保细节把控到位。

6.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打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管理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污染严重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

7.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镇食安委办发〔2021〕2号)要求,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全域推进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公夹”,反对铺张浪费,大中型餐饮单位年内全部实施“公筷公勺公夹”,其他单位逐步推广,着力解决餐饮企业洗消保洁“一盆水一块抹布”问题,做好抹布分类分色管理,消毒柜定期消毒清洗,并建立洗消台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

8.深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确保采购质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领域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加强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操作加工行为,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9.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年内城区确定东方百佳超市、鑫润发超市和1家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其他乡镇逐步推行,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全程可查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农产品包装标识、产地环境、生产档案、索证索票与溯源相结合,实现追溯企业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全面对接,农产品重点生产企业实现追溯全覆盖。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要求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硬件设施建设达标、生产加工区域卫生状况良好,实施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和公开,包括使用品种、检测报告、用量说明。对于不符合许可条件而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关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12.加强食品品牌培育。积极培育食品品牌,大力实施商标兴企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门店销售、批发和网络销售相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溯源,持续打造优质电商品牌。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融入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形象、企业制度,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13.加强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配送、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等统一配送新模式,推进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仓储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四、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县城示范街、示范店创建

城关镇负责县城西区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49户示范店创建提升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城区中街主干道和县城南区小学至中医院路段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示范店创建工作;县城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配合做好椿树街夜市流动摊点整顿工作,要求入驻摊点划定区域,一律分类建册登记,所有摊点亮证经营,餐车卫生清洁,操作人员统一着装,对于卫生脏乱差的坚决予以取缔,食用油出示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调味调剂品一律在台面摆放公示。

各单位根据划定片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对参与创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提升改造和资料整建工作,每个片区指定分管负责同志1名专职督办,8月底创建完成。

(二)乡镇示范创建工作

1.示范街示范店创建

19个乡镇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示范街内含现场核查涉及的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屯字、平泉、太平、孟坝、新集、上肖6个乡镇各创建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类示范店至少5户,其他乡镇各创建至少4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足的乡镇以实际单位数为准。

屯字、平泉、太平、孟坝、新集、上肖、临泾、三岔、庙渠、马渠、新城各创建大中型餐饮、学校食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至少3户;其他乡镇各创建至少2户,不足的乡镇以实际监管单位数为准。

各乡镇务必统筹安排,确保将暗访点所涉及的各类企业纳入示范街示范店创建范围,尽早培育亮点,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进行落实。

2.标准化乡镇市场监管所创建

19个乡镇同步开展创建,城关、屯字、上肖、孟坝为评估检查点,其他乡镇参与评估随机抽查暗访;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访谈演练,会同落实标准化乡镇监管所建设。各所于考核验收前完成示范监管所资料整建和所内硬件建设到位,对照考核标准,梳理存在问题,进行查缺补漏。

(3)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建成5户食品生产示范企业。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创建农产品种植基地4个、养殖示范基地4个、屠宰厂2个。

3.县发改局负责创建粮食收购运输示范单位4个。

4.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创建建筑工地、机关食堂现场抽查点各2个,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业务指导。

5.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创建食品及其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至少3家。

6.县商务局负责创建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示范点、农贸市场共4家。

7.县卫健局负责创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示范单位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家,医院食堂示范点2个。

   其他单位创建情况详见附件(省级验收现场评估随机抽查重点及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各单位务必按照创建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做好企业资料整建、从业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向县食安委办交回示范创建工作简介(基本情况、创建主要做法及成效)。

  (四)做好遗漏资料整编工作

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务必确立1名分管领导、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创建工作7月底前完成自查任务,8月底前完成资料整建工作。

(五)食品安全文化宣传

县级:

1.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制作专题宣传片1部。

2.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融媒体中心负责创设食品安全示范宣传专栏1个,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每月上报宣传信息至少1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知识公开宣传活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承担的职能要求,以法律法规和行业食品安全创建成效为重点内容,每个单位制作立体式宣传牌3-5面;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电信公司、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移动公司、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联通公司定期向公众发送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等内容为主的短信消息;组织各大型超市、食品及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以促销等各种形式印制发放环保购物袋、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现场竞答,不断扩大示范创建社会影响,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示范创建参与度、知晓率。

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县城西区广场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街道两侧设置50个立体活动式宣传牌,县城区(中街、南区、西区)街道设置灯箱宣传栏,充分宣传并展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城区公路入口创建宣传工作。

乡镇:以城关、屯字、孟坝、平泉、上肖6个乡镇为重点开展宣传阵地建设,各乡镇分别确定一个村文化广场集中宣传食品安全。其他乡镇要在街区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并做好公路沿线宣传氛围营造,要有横幅、宣传牌等,并做好定期维护工作。组织开展乡镇、村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6、保障措施

1.强化保障,提升质量。县财政局要将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范围,加强财力保障,夯实创建基础。

2.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专门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协调、跟进此项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自查报告上报县食安委办。

    3.强化培训,提升水平。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分层培训,分片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应用等各类培训,为示范创建工作的分层实施提供保障。

4.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估细则》和《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手册》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各项工作,定期组织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会商交流,针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弥补短板不足,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省级验收现场评估随机抽查重点及责任单位

 

 

 

 

 

附件

省级验收现场评估随机抽查重点及责任单位

(与提供的资料对比复核)

1、随机抽查2个乡镇评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个村)。(考核细则13、14条)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随机抽查2个乡镇2个行政村,4名协管员进行复核食品安全协管情况。(考核细则 16条)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随机抽查3个食品监管部门,其中县级1家,乡级2家,抽查7名监管人员,其中县级3名,乡镇4名复核监管职责履行和人员培训等。(考核细则 17、18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四、随机抽查2个乡镇市场监管所进行复核网格化监管的运行情况。(19、20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五、随机抽查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照资料复核2个产品抽检工作开展情况,采样、检验报告、数据上传等情况。(考核细则21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随机抽查8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其中种植业4家、畜禽养殖业4家,复核产地准出准入、禁限用农药、饲料添加剂、农兽药休药安全间隔期管理等。(考核细则29、30、31、32、59条)

七、随机抽查屠宰企业2户复核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细则 85、86、87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随机抽查2个乡镇,实地查看受污染农用耕地,大气、水、土污染,复核土壤污染治理情况。抽查2家重点监察企业,复核环保部门对企业环保执法情况,要求建立监察档案。(考核细则 33、34、35条)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九、随机抽查4个粮食收购运输单位,复核粮食收购、贮存、运输、烘干、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管理情况,复核“放心粮油”检测抽检任务。(考核细则 36、37、38、61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随机抽查4家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团体消费餐饮单位,复核信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考核细则 39条)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随机抽查2个乡镇10家餐饮单位,复核餐厨废弃物处置,及所在乡所办理的4件“地沟油”或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油投诉举报查处情况。(考核细则 40、41、42、43条)

十二、随机抽查4家老字号食品企业复核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建设情况。(考核细则 49、50条)

十三、随机抽查2个乡镇监管所,走访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核监管档案、风险等级评定、监管频次、现场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文书等。(考核细则 55、56、57条)

十四、随机抽查已创建完成的和正在创建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各1家,复核创建情况。(考核细则 65、66条)

十五、随机抽查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单位10家,复核明厨亮灶和洗消保洁;抽查网络订餐10家,复核网络平台公示的资质是否齐全。(考核细则68、 69条)

十六、随机抽查4家生产小作坊、4家小经营店、4家小摊贩复核是否持证经营。(考核细则 88、89)

十七、随机抽查4家食品经营单位、4家药店、2家第三方平台进行复核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细则 81条)

十八、随机抽查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饮食服务市场、农贸市场各1处,复核固定经营场所管理情况。(考核细则 90条)

十九、随机抽查12家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单位,4家婴幼儿乳粉生产经营单位、5户生产企业复核电子追溯平台应用。(考核细则 119、120、121条)

二十、随机抽查6-10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名从业人员复核证件持有、从业人员培训等。(考核细则 122、123、124、125条)

二十一、随机抽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各1户,复核市场开办和进货查验。(考核细则126、127、128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随机抽查2所中小学校、2所幼儿园、12家校内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核明厨亮灶、洗消保洁等(考核细则 73、74、75、76条)。

二十三、随机抽查2个贫困乡村2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管理情况。(考核细则 77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十四、随机抽查4家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单位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报告制度、监测覆盖面等落实情况。抽查1个医院食堂、2个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复核自查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样检验及结果通报。(考核细则 62、63、64、70、71、72条)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十五、随机抽查养老机构1家,复核行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考核细则 70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十六、随机抽查建筑工地食堂1家,复核行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考核细则70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十七、随机抽查食品安全宣传、保健食品宣传专栏或者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细则 82、83、84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二十八、随机抽查职业学校1家、中小学3家,复核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细则148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十九、随机抽查宣传、新闻媒体,复核近两年是否召开发布会。(考核细则 149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三十、随机抽查6家参保企业、3家保险公司,复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否落实。(考核细则 137、138、139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保险公司。

 

 

点击下载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docx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