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33000000/202211220000006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1-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质量监管 |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奋斗。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多措并举,迅速动员部署,按照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委《意见》要求,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突出抓好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七个聚焦”要求,坚持示范引领,不断拓展延伸学习方法,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通知》强调,要加大基层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末端落地生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分管领域、基层局(所)及企业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抽调干部组成宣讲团分赴各相关非公企业,组织驻村干部深入所在帮扶村开展宣讲活动,用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好、解读好。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打造全天候学习宣传平台,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通知》强调,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实现持续向好转变。要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保供稳价、冷链食品监管、重点环节防控等方面持续加力,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要抓好宣传报道,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局也将结合年底各项工作考核,加强对各级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督导指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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