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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4-1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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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岔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通发(202112号)精神,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户”“非粮化”,充分利用有限耕地资源,保障全镇粮食安全,全面摸清撂荒地分布现状,积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结合镇上实际,制定了《三岔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对照摸底内容,全面进行排查,提前认真扎实做好据荒地排查整治工作。

  从4月开始,每周星期五下午4点前报附件5、附件6,直到5月底结束。4月26日下午四点前上报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附件6。相关附件须经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送三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岔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三岔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民外出务工、耕种条件差等因素影响,各村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了影响。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撂荒,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生产。

  二、工作计划

  2021年4月14至4月25日,各村按照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力量,以村为单位,开展在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排查。务必做到一户一查,一块一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土地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同对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于4月26日前汇总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附件2、附件3.附件4)

  2021年4月-5月,各村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指导农户抢抓农时,复垦复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豆类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种植。每周星期五下午4点前将附件5、附件6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5月,镇上成立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村委会,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村进行通报。

  2021年6月,省、市、县进行验收。

  2021年9月度,各村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细化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各村要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进行逐地块排摸,将排摸出的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二)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要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建设,指导农户通过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轮作倒茬、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通过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在签订流转合同时,要注明“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法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玉米种植规模。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日常监管,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六)分类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村要认真分析撂荒地实际情况,选择复耕复种作物品种,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谷物等重要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瓜菜、油料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各村在确保完成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的前提下,对撂荒的山旱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撂荒的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生产面积。

  (七)严格遵循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各村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或引导流转复耕,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居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农户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对长期撂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垦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搞好此项工作,镇上成立了以张小伟镇长任组长,贺东兴副镇长、白家原副镇长、吕箫副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搞好自查,摸清底数。

  (二)强化目标考核。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抓手,加强考核力度,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撂荒地统筹利用情况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村进行通报,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挂钩。

  (三)强化日常督导。镇上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村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土地惠农政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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