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83000000/202408210000002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2-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三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岔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岔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单位、相关站(所)、企业:
现将《三岔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岔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三岔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着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县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并与“百日攻坚”行动同步实施。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防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要求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单位督促社会各行业和经营场所,压实基层末端各自消防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推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消防工作站所有成员及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公安派出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谋划部署、推进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镇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物流仓储等场所同步开展整治。
四、整治重点
(一)九小场所。镇消防工作站联合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场所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2.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3.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4.场所违规住人;
5.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6.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
7.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8.餐饮场所存在燃气消防安全“五类”突出问题。
(二)混合经营场所。以集餐饮、住宿、娱乐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2.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增大火灾风险;
3.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4.违规占用防火间距搭建临时性建筑;
5.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6.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
7.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8.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9.内部各单位未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人员密集场所。以寄宿制中小学、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超市、医院、养老院、旅游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2.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3.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4.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5.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7.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8.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是否常态化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0.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真正发挥作用。
(四)施工现场。以新建、改建、装修、拆除等各类施工现场为重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
2.未落实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
3.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4.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6.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7.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8.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五)仓储场所。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
2.仓库内未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堆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3.未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
4.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及泡沫夹芯彩钢板;
5.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6.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7.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8.员工消防安全常识不掌握。
五、执法重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检查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依法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依法临时查封,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此类问题的,严格查清责任,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的,上门做好工作。
(四)隐患问题逾期未改。对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提请镇政府组织行政执法队和公安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提请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六、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结合辖区历年的火灾情况特点和前期冬春火灾防范工作的开展情况,研判面临的消防安全风险形势,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广泛张贴、传发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对照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各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发动各村委会、消防工作站、行政执法队伍、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二)全面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分片、分行业包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一处、销案一处。专项工作结束前,列出消防安全不放心、不托底单位和区域名册,纳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实施。
(三)全面开展大曝光行动。通过庙渠视野公众号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7日前)。结合县安委办部署要求,细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行动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大整治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确保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工作总结(2024年3月底前)。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建立台账,总结成效,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场所,责令其负责人停业整顿,直到所有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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