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309280000005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2年度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司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办各部门起草报送拟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审核承办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5、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乡镇、县直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协助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协调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各司法所干部。
12、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提议和议案、意见和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司法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现辖19个司法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法援中心、公证处)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2.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46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2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1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2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13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2.47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7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人员增加。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9.26万元,支出决算为90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供养及退休人员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5万元,增长143.2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给基层司法所购置设备及信息网络购置及维护费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印刷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5万元,增长143.2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给基层司法所购置设备及信息网络购置及维护费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72%。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建设法治政府;二是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三是切实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的配备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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