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43000000/202409240000003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9-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年度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水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县实施意见。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 计划"组织拟订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 按有关规定权限核准、申报、审批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测河流、湖泊、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 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区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及岸线、 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乡镇、部门间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全县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拟订节水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 性的或跨乡镇、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落实。
(八)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 优先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 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 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县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协调衔接,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 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 具体标准,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 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 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 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 划。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等工作,发布水环境信息,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加强入河湖污染防控,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两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县水务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4、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 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 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 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承办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保密、提 案、议案、重大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 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承办局机关并指导和管理下属单位的人事、 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水务系统离退休干 部负责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承办水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 行业特有工种职工技能鉴定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 育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水利职工教育培训、工人技术等级 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水利 学会工作。协助局纪检组抓好机关及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承 办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筹措、拨付 各渠道水利建设资金。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办领导 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筛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承办小型水利工程 的立项、可研、初设的审查、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拟订全县农村水利发展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监督全县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落实。承办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库区移民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负责检查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国家、 省市水利法律、法规、规范、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标准执行情况及 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基建、小型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利行业政府上网工程建 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电工程的招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及水利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验收鉴定。承办水利工程开工报告、 施工计划的审核、申报及批复。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查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监督管理下属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畜饮水、小水电的价格和相关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承办小水电年报统计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实施。
(四)水政水资源股。负责起草全县水利规章制度草案并监 督实施。组织拟订水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全县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 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供水的 水源规划、城市洪水、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工作。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和全县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五)安全质量监督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督查督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乡镇水利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组织开展中央、省、市、县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组织对一般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 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 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 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 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 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084.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17.03万元,下降18.0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8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84.37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08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22万元,占6.01%;项目支出18878.16万元,占93.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084.3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417.04万元,下降18.0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8.4万元,下降3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0.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44.37万元,占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5万元,占1.58%;卫生健康支出37.38万元,占0.59%;农林水支出6016.28万元,占94.29%;住房保障支出79.96万元,占1.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4.88万元,支出决算为638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7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8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4万元,支出决算为7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84万元,增长27.36%,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3万元,下降42.99%。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703.43万元,本年支出13703.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3万元;其他支出135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4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4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4万元,下降42.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办公设施设备购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增加了培训次数。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程下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4.55%。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了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组织实施水利项目14个,已竣工投用13项,完成投资2.1亿元。
2. 质量指标:项目建设质量达到了合同标准。
3. 时效指标:工程按期完成。
4. 成本指标: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总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内。
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了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水利资金的投入,扩大了水利发展的空间,提高了当地群众
收入,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水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带动农民工务工收入,保障农民生活水平。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水利项目的实施,全县扬沙天气减少,河流明显变清,年均降雨量增加,生态环境逐步好转;野生动植物种群扩大,生物多样性增加,对全县林草资源总量增加、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筑牢全县生态安全屏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可持续性影响情况:水利项目的实施,围绕民生水利构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水资源持续利用,流域生态环境改善,逐步规范管理。改善我县水利生态环境、促进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推动水利生态可持续发展都十分积极重要的作用。持续发挥生态作用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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