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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7-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太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现将《太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村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1日

太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民外出务工、耕种条件差等因素影响,各行政村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了影响。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撂荒,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生产。

  二、工作计划

  2021年4月11日至4月15日,镇上成立领导小组,研究政策措施,摸清全镇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情况,下发全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要求。

  2021年4月16至4月25日,各行政村按照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力量,以村为单位,开展在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上栽植果树苗木、挖糖养鱼、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排查。务必做到一户一查,一块一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土地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同时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于4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上报镇农业农村工作站()

  2021年4月-5月,各行政村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指导农户抢抓农时,复垦复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豆类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种植。每周星期四下午6点前将附件4、附件5上报镇农业农村站。

  2021年6月-7月,镇上成立专门督查组,针对撂荒地复垦复耕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行政村进行严肃问责。

  2021年9月底,各行政村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进行逐地块排摸,将排摸出的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

  (二)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今年将俭边、兰庙、席兰、枣林、南庄5个具备条件的村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建设,指导农户通过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轮作倒茬、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通过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在签订流转合同时要注明“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玉米种植规模。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日常监管,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场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六)分类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村要认真分析撂荒地实际情况。选择复垦复种作物品种,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谷物等重要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瓜菜、油料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各行政村要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的前提下,对撂荒的川源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生产面积。

   (七)严格遵循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各乡镇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或引导流转复耕,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居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农户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对长期撂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垦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搞好自查,摸清底数。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全面推动。

  (二)强化目标考核。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抓手,加强考核力度,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撂荒地统筹利用情况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挂钩。

      (三)强化日常督导。镇上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式对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行政村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土地惠农政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附       表:《太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表.xls

点击下载:《太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太平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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