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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6-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农改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云电竞app手机版

                              2025年4月16日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

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审批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纳入本实施细则审批的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流转农村土地暂不纳入审批范围。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主体是指: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

 第五条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县域内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具体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的初审和风险防范的管理具体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土地流转相关事宜监督和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间衔接工作。对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联合查处。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中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耕地用途管制要求,提供地块信息查询,依照职责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农业生产中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政策要求配合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第七条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二)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受让主体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四)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

(五)经营项目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

第八条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按照流转土地面积实行分级审批。

(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面积在200亩(含)以下不进行审批,但应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面积200亩(不含)-1000亩(含)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三)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面积1000亩(不含)-3000亩(含)或者涉及两个(含)以上乡(镇)且不能拆分办理审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授权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第九条  审批部门应当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履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主要包括:

(一)资格审查。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是否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诚信与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技术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土地复耕能力和履约能力等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对运营情况正常的流转农地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年一次审查审核。

(二)流转期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向协议书约定的流转期限是否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项目审核。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所经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耕地用途管制、环境保护、农业产业政策、本县农业产业布局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四)守信承诺。受让主体是否签订守信承诺书,承诺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条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按照分级审批规定,向有权限的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申请表;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向协议书复印件及流转明细清单;

(三)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的,应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纪要复印件;

(四)农业经营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相关材料;

(五)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守信承诺书;

(六)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第十一条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向协议书。

(二)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批规定,逐级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资料。

(三)审批机关受理后,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审查。流转农村土地用于多种经营的,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进行审批,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  审批通过的,审批部门应当为申请人出具《关于xxx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批复》,未按规定提交审批申请或者审批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审批通过后,半年内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主体未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逾期再进行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批。

第三章  风险防范

第十  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风险保障金制度,防止拖欠流转费或损害企业利益等风险行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及流转费支付方式,倡导以“实物计量、货币支付”的方式确定并结算土地流转费、约定按年提前预付土地流转费,最大限度保障承包方权益。

(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费原则上以三年一个周期进行调整,流转费应根据流转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地质、利用率、区位、农业基础设施状况、获利能力等情况来综合确定,主要依据近三年大宗农产品亩均纯收益平均值作为指导性价格,供流转双方参考,不得强行定价。

(二)流转农地工商企业(组织或个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农地流出方足额支付租金后方可经营。在足额支付本年度土地流转租金的同时,按照合同约定自第二年起,每年2月底前缴纳全年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

鼓励保险机构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险等多种形式保险服务。

第十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发的示范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引导受让主体和承包方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业务。

第十五条  无承包方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整村(组)流转的,应当逐户签订书面委托书或者流转合同。

第十六条  严禁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承包方或违背农民意愿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

第十七条  因提供虚假审批资料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等不利后果,由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主体承担。

第十  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鼓励流转双方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土地流转交易。县、乡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和抵押融资等服务。

十九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规模流转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和保障农地农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后,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矿或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防掠夺性经营、损毁农业设施和污染土地等事件发生,确保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

二十  规范融资担保,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将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或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原承包农户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二十  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规范纠纷调处,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流转双方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依法依规解决,切实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和备案鉴证,做好合同到期后的土地归还处置工作,禁止耕地闲置撂荒或引发不良社会矛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的动态评估和监督,及时查处未按规定审批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对未审批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土地经营权流转组织协调等工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将审查审核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PDF版本: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关于《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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