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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473000000/20220127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1-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中共新城镇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镇农村党员冬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党支部: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关要求,现就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镇农村党员冬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从农村党员队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熟悉掌握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农村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持合格党员标准,切实增强政治素质,提升联系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农村各项事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从2022年1月中旬开始,到2022年2月底结束,各村组织农村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组织农村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引导农村党员紧密联系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农村党员认真学习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决议》所作的说明,引导农村党员充分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特殊贡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积极投身建设开放文明美丽幸福现代化新镇原的生动实践。

  3.党章党规党纪。组织农村党员重点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党内法规,教育农村党员自觉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落实党内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4.党的优良传统和先进典型。组织农村党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重温党带领 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和光荣传统,深刻感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组织农村党员学习“七一勋章”获得者、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我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党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

  5.基层党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组织农村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情况,以及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建工作信息化和“四抓两整治”等重点措施,学习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常态化开展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政策要求,引导农村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自身出发落实好各项要求,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

  6.党的二十大代表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有关要求。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党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把农民党员中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部署安排。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冬训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内容、时间安排,明确工作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参训率,尤其是要组织外出返乡党员及时参加冬训,有意识地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冬训。对无故不参加冬训的农村党员,党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

  2.保障学习效果。要坚持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开展志愿服务有机结合,通过专题党课、交流发言、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冬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利用好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教育、管理功能,组织农村党员开展在线学习,跟踪掌握冬训工作进展情况。要贴近农村党员实际,注重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和发生在农村的典型事例教育党员,防止集中学习空对空。

  3.严格督查指导。各村要严格责任落实,在开展冬训期间,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冬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通报批评。冬训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党员日常教育当中。

  请各村支部于2022年3月10日底前将农村党员冬训工作情况报镇党建办。

                                                                 中共新城镇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中共新城镇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镇农村党员冬训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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