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zgg-2019-00276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7-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企业申报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项目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12 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9〕131号)、县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县2019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60名青年见习计划,帮助青年强化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青年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优先申报见习岗位。
二、见习单位申报资料
1.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
2.《庆阳市见习单位申报表》。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政府补贴标准
财政局按照每人每月 1000 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含)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 1200 元。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有关要求
有意向的见习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人社局(县林水大厦606)审核,人社局统一汇总后分配指标,并组织招聘及上岗事宜。
联 系 人:李京蔚
联系电话:0934-7126236
电子邮箱:592707005@qq.com
附件:
庆阳市见习单位申报表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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