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 |
| 生效日期: | 2013-09-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危机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危机处置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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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日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
危机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支付清算系统内容
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小额支付系统);
2.各地同城票据交换系统;
3.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行内系统;
(二)制定目的和依据
1.目的
为了正确、高效处置支付清算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支付清算系统应对危机的处置能力,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保障支付业务的连续性处理和社会资金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2.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手续》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支付系统、影像交换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银行行内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系统或其某一节点的崩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人力资源的操作限制,严重影响支付清算系统的操作运行。
3.支付清算系统出现故障,恢复时间超过可容忍的时间极限。
(四)处置原则
1.系统不间断原则。支付清算系统应建立灾难备份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规定程序切换到灾难备份系统,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的不间断运行。
2.业务连续性原则。支付清算系统进行危机处置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支付清算业务的连续性处理。
3.数据完整性原则。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时,应尽快查找丢失的支付清算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社会资金安全。
4.可操作性原则。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应体现以人为本,具有可操作性。
二、预防与预警
预防机制是指支付清算系统日常运行中,为防止因突发事件导致系统出现故障和崩溃,或者在出现故障和崩溃时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和行动。
(一)建立和完善灾难备份系统
1.完善支付系统NPC应急灾难备份系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生产环境切换到应急灾难备份环境的演练,保障应急灾难备份系统在危机情况下能快速、高效地投入使用。
2.中国人民银行要抓紧启动支付系统永久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在2-3年内建成较为完备的灾难备份系统。
3.票据交换系统应有场地环境、硬件设备、应用软件、系统数据、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准备。
4.县辖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应建立和完善灾难备份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机制
为保障支付清算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应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并达到以下要求:
1.明确运行维护的主体;
2.制定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
3.确立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
4.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管理体制;
5.加强日常维护。
(三)保留手工处置机制
为满足危机处置的需要,支付清算系统应在一定时期内保留手工处置的方式。当发生危机事件必要时,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采用全国联行的手工处置方式,同城票据交换系统采用手工交换的处置方式。
为保证正常启用业务手工处置机制,人民银行应保留至少15天的手工操作业务凭证,并妥善保管好联行编押机等电子机具。人民银行应加强对业务人员手工操作的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演练,使其能熟练掌握全国联行及手工票据交换业务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预警机制是指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对支付清算系统造成影响或已经造成影响,暂不需要启动危机处置预案时,对预警信息的响应、传导和处置。预警处置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业务主管部门和运行部门要分析系统运行的异常和突发事件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程度,并分别采取措施。
三、报告与指挥
(一)情况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级运行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突发事件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程度,严重影响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的,应按危机处置程序和要求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报告要迅速、准确、完整。
1.迅速是指业务人员和运行管理部门发现系统灾难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是指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完整是指报告内容符合本预案的要求,便于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二)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性质。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影响系统运行情况。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系统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
3.影响业务处理情况。包括:系统灾难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系统运行的状态,以及是否造成业务资料丢失等情况。
4.影响人力资源情况。包括:突发事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情况,以及受灾情况、采取的救助和防护措施、岗位接替等情况。
5.现场处置情况。包括:现场组织指挥、所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系统修复等情况。
6.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请求。报告单位应根据灾难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请求。
(三)报告程序
1.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发生突发事件时,清算总中心立即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
2.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由当地分支机构支付结算处和运行部门立即报告当地分支行领导小组,由分支行领导小组在发生故障时起1小时内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
3.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所前置机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当地分支机构支付结算主管部门和运行部门立即报告当地分支行领导小组。
4.县辖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应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在故障发生时起2小时内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报告;出现非紧急事件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在故障发生时起4小时内向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报告。
四、决策
(一)决策原则
1.划分事权,分级决策。
支付系统NPC及CCPC、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及分中心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决策。支付系统银行前置机系统、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所前置机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由事发当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
2.快速反应,果断决策。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优先考虑组织技术力量对系统进行抢修,尽可能在可容忍时间内恢复系统运行。
3.措施得当,损失最小。
对突发事件导致支付清算系统不可修复或在可容忍时间内难以修复的,领导小组应果断决策,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二)决策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小组接到报告以后,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影响,决策处置措施;对影响特别严重难以决策的,应立即组织专家会议研究。
经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突发事件导致灾难性事故发生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对支付清算系统的故障,要根据不同的系统和发生突发事件的时点,研究确定可容忍时间,超过可容忍时间的,应参照下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对影响特别严重的,应组织专家会议研究,必要时应报中国人民银行上级行领导小组决策。
(三)指挥流程
1.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2.分支机构业务主管部门接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启动业务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系统中断时的业务应急工作。
3.分支机构技术部门接到分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后,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技术修复,必要时,向上级技术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五、应急处置
制定危机处置预案
县辖各金融机构制定危机处置预案应达到以下要求:
1.应急处置应保证业务处理的连续性,核算数据完整。
2.建立健全完善的报告制度和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
3.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及时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制定业务和技术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的业务、技术支持与救援机制。
(二)加强系统运行维护
县辖各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范系统风险。建立健全行内系统的预防和预警机制,提高行内系统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能力。县辖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原则上应建立异地备份系统,提高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县辖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应保留手工处理业务的机制,做好相应的人员、业务、凭证准备,在极端情况下,考虑恢复手工处理业务。
(三)评估与恢复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该银行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系统的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及系统恢复时间给出合理评估,并提出相应建议;确定适当的危机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危机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对日常工作要求及应急预案处理步骤进行相应补充完善。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县辖各金融机构领导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其小组成员应由业务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并明确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危机处置方面人员保障,提高危机处置效率。
(二)物资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和县辖各金融机构应保障各自系统正常运行的物资需求,设立专门款项,用于危机发生时系统的软、硬件采购、维修及日常维护。拨出部分费用用于系统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相关技术的研究,进行技术储备。
(三)制定危机处置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和县辖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危机处置实施办法。
危机处置实施办法内容应包括负责人、处理原则、目的、依据以及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实施安排等。县辖各金融机构需将危机处置实施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七、相关名词解释
(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县辖各金融机构间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它是县辖各金融机构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的核心支付系统。
(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是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要应用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跨行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大额贷记支付业务、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和即时转账业务。支付指令实行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
(三)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是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跨行同城、异地纸质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或实时发送,净额清算资金。
(四)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指综合运行影像技术和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利用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
(五)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
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是连接支付系统所有城市节点和特许参与者的中枢节点,负责接收、转发各城市处理中心和接收、处理特许参与者的支付指令,以及资金清算的一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总称。
(六)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
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是支付系统的城市节点,连接国家处理中心和各直接参与者,负责在国家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者之间接收、转发支付指令的一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总称。
(七)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总中心
全国票据影像交换系统的核心节点,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接收并转发全国业务,建立全系统的支票业务登记簿并集中存储所有票据影像信息。
(八)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
全国票据影像交换系统的二级节点,按照经济区域或省级行政区域设立,负责辖内票据交换机构的支票影像信息和电子清算信息的接收和转发。
(九)全国联行系统
全国联行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的各通汇机构之间手工处理支付业务,通过邮局发送联行信件或拍发电报,进行异地资金划拨的业务系统。
(十)同城票据交换系统
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组织运行的,主要处理同城纸基支付工具(如支票、本票等)的交换、清分和轧差清算的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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