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0200000569 | 发布机构: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效日期: | 2021-10-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产品质量监管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当前,我省疫情呈现出局部散发状态,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有列入中风险区以上的或有确诊本土病例的县级区域,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堂食,可采取餐食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服务。
二、省内未列入中风险区以上的或没有确诊本土病例的地区,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信息、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距离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和“文明餐桌”要求。全省各地一律取消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遵循“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原则,停止举办集体聚餐(含农村自办宴席),避免人员聚集。
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食堂提倡实施分餐制、采取错时就餐,人员自助取餐时要佩戴口罩,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对就餐场所每天进行全面消杀,做好人员入门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要定期组织全体外卖送餐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及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活动。要严格落实“一餐一封签”,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
五、对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做到线上线下进口冷链食品在本省范围内无“总仓出仓证明”、无“电子一票通”,不得采购和使用。
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商务部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封控管理小区居民用餐、团体用餐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用餐需求等实际,充分发挥中央厨房新业态优势,及时启动中央厨房应急保障机制,协调督促生产规模较大、防控措施到位、食品安全达标的中央厨房企业,开展餐饮配送服务,有效保障市场特定需求。中央厨房配送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央厨房配送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食品安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七、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拨打“12315”投诉热线,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置。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