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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7-3489 发布机构: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7-12-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镇政办发

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云电竞app手机版
                                                                         2016年8月24日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放大支持效应,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商务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商办建函〔2016〕866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6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电商发〔2016〕258号)、县政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符合项目发展要求,公开透明,按规定招投标,公正、公平竞争,广泛接受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资金使用管理要符合国家、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社会各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积极性。
  (三)择优扶持、提高效益。优先扶持有产出、有效益、能带动的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四)创新机制,高效科学。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使用效益为基本要求,增强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支持范围
  本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共2000万元,用于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运营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系统建设;支持各级各类电子商务培训和宣传。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购买流量。支持物流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三、补助标准
  (一)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补助金额650万元。
  1、补助500万元,改建成占地10000㎡以上的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具备仓储、配送功能。县域物流配送全覆盖。
  2、补助50万元,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管理系统,具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管理、即时信息发布、查询和基础数据分析等功能。
  3、补助100万元,用于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补贴。
  (二)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金额635万元。
  1、补助240万元,对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装饰装修,提升服务功能。
  2、补助80万元,用于支付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底共7个月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房租费。
  3、补助150万元,用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购置电脑、电脑桌、视频监控等设备。
  4、补助45万元,用于15个乡镇(含城关镇东、西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设备采购、改造装修、门头制作和运营(每个站3万元)。
  5、补助120万元,用于120个村点设备采购、门头、背景墙、制度牌的制作(每点1万元)。
  (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运营体系建设,补助金额220万元。
  1、补助50万元,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系统,具备对客户信息、订单、库存、意见反馈、报表等的有效管理。
  2、补助120万元,建成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网销产品全程追溯,具备后台数据分析功能。
  3、补助50万元,用于农产品信息收集、拍摄、图文填充、农产品包装设计和品牌培育及产品库建设等,建成农产品供应体系。
  (四)电子商务宣传培训,补助金额300万元。用于各级各类人员电子商务培训和宣传。
  (五)以奖代补,补助金额195万元。对于在电子商务产业中发展中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电子商务企业、优秀网店等以奖代补,支持其快速发展。
  四、资金拨付
  1、项目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凡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补助资金。达不到招投标的项目,实行授权支付。
  2、物流配送补贴,按照《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补贴办法》执行。
  3、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县商务局按所列补助项目登记明细帐,相关补助机构记辅助帐。
  五、资金监管
  (一)县人民政府是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二)县商务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会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扶持情况。
  (三)县财政局负责审核专项资金的预算,按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会同县商务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承建企业负责如实提供相关的审批资料,制定投资预算,落实配套资金,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自觉接受县商务、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材料。
  (五)项目承办企业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配备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记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六)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行为,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局给予通报,停止拨款,取消再申报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资产权属
  1、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形成的可移动的固定资产,项目通过国家验收,不存在问题,资产归实施企业,否则收归县商务局。
  2、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后,归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
  3、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购买的所有设备归县商务局所有。
  4、乡站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可移动的资产归乡镇人民政府,县局配置的广告机归乡镇人民政府。
  5、村点建设中配置的设备、门牌、制度牌等、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不存在问题,资产归村点经营者,否则,收缴乡镇人民政府。
  6、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固定资产,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权属。
  七、本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项目验收结束和废止,期间如遇省、市政策调整,以中央、省、市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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