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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05-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镇政办发

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2013年政策性马铃薯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2013年政策性马铃薯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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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7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2013年政策性马铃薯保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根据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保险(种植、养殖)工作计划的通知》(庆市财农〔201317号)和市农牧局、中华保险庆阳市三农办《关于印发2013年马铃薯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农牧发〔201383)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二五”农业规划》和财政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从构建全县马铃薯战略性支柱产业实际出发,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稳定马铃薯生产,减少受灾损失,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努力探索马铃薯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促进全县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有关精神,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参保,全面完成全县7万亩参保计划,进一步建立马铃薯种植业自然灾害、重大病害保险制度,构建马铃薯种植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重大病害风险的能力,建立全县马铃薯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承办机构及保险政策

全县2013年政策性马铃薯保险继续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承办。在县农牧局设立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马铃薯保险工作办公室,县农牧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参保对象

马铃薯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马铃薯种植的农户(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二)投保条件

1.符合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规定的标准,达到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技术管理要求;

2.使用经过审定的二级及以上脱毒马铃薯品种;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正常;

5.能根据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指导进行病虫害防治。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种植的马铃薯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项下的保险标的。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2.风灾、雹灾;

3.低温冻害;

4.旱灾;

5.病虫害。

(四)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马铃薯苗齐或移栽成活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五)保险金额

参照马铃薯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等,每亩保险金额确定为350元。

(六)费率及保险费

马铃薯种植业农业保险费率为6%,保费21/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40%,即8.4/亩;省级财政补贴25%,5.25/亩;县财政补贴20%,4.2/亩;种植户承担15%,3.15/亩。

投保种植户或种植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必须按照应该承担的比例缴纳保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不得减免投保种植户、种植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应当交纳的保费部分。

三、承保、理赔实务

保险业务要做到“五公开”,“三到户”。“五公开”即马铃薯保险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三到户”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一)承保

保险公司使用专门的保险单和分户清单,鼓励按村镇统保,认真核准投保数量,造册登记参保农户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及参保地块数量、地块信息等资料,并将详细的承保情况在村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见费出单”办理业务。并分户及时发放保险告知单,保险单应列明各级财政及种植户承担保费的比例和具体金额。对承保对象仔细登记造册,管理好保险单证,逐户建档。

(二)理赔

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马铃薯保险理赔服务制度,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确保在与参保农户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做到对投保户负责、对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

1.报案方式

参保马铃薯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在损失发生后48小时之内,直接拨打“95585”专线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情况特殊时,也可直接拨打乡(镇)农业保险服务所、村委会、基层农技部门相关责任人电话,由其代转报案。

2.现场查勘

1)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安排查勘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对于路途远,交通不便的现场,必须在与被保险人协商后2个工作日以内查勘第一现场;

2)现场查勘照片中必须显示现场查勘标识牌,标识牌应包括保户姓名、查勘时间、地点、查勘人员、投保亩数等内容;

3)数码照片必须显示拍照日期;

4)查验受灾地块是否与投保清单相符;

5)所有事故必须查勘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到位率必须达到100%

3.鉴定证明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需出具可证明灾害天气的有效证明;对因病虫害造成损失的,需出具当地农业部门正规的鉴定报告(证明);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失,需出具村镇相关证明。最终形成专家组测产定损报告。

4.赔偿标准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马铃薯发生保险条款列明的灾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全部损失。全部损失按不同生长期确定赔偿金额,发生全部损失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出险当期最高赔偿比例×损失面积

马铃薯各生长期最高赔偿比例

生长期 出险当期最高赔偿比例

幼苗期 30%

花蕾期 50%

盛花期 70%

茎叶衰老期 80%

成熟期 100%

2)部分损失。根据前三年马铃薯平均收购价格,约定马铃薯承保和理赔折算价格为0.7/公斤,即承保亩产500公斤,并以单个重量50克以上的商品薯计算。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发生灾害造成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后进行损失核定并登记;若参保马铃薯连续受损,保险公司按照最后一次受损情况,待马铃薯成熟收获时由专家组测产确定最终产量,形成定损报告,当每亩实际收入低于350元(500公斤)时,保险公司对低于500公斤产量的差额部分按0.7/公斤进行补偿。

赔偿金额=(每亩承保产量500公斤 核定实际亩产量 )×约定承保价格0.7元×核定受损面积

3)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当保险面积小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当保险面积大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损失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5.赔款监督

现场查勘、定损完毕后,保险公司必须在该保户所在的自然村或行政村显要处张贴《赔款公示》,待公示期5天结束后赔付。

1)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编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公司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资金清算及管理

县财政、农牧部门要及时督促、协助、指导承办保险机构开展工作,于2013630日之前完成马铃薯保险签单承保。在核实保险公司承保数据和农户自交保费情况后,保险公司要积极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本级配套保费补贴资金,为及时开展理赔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做好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财政、农牧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农业保险进展情况。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也要编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统计表(保险公司)》,经县财政、农牧部门会签后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农牧厅,确保中央财政特设专户与各地结算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马铃薯保险严格执行农户“见费出单”制度。本年度马铃薯保险在保单签单前,参保人应先将其所应承担保费以乡镇为单位交入承保公司农业保险资金专户,承保公司收费并正式出具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

我县马铃薯发生重大自然灾害,赔款金额超过承保机构全县马铃薯保险保费收入时,该承保机构要继续赔付,直至赔款金额达到该承保机构全县马铃薯保险总保费收入的150%时,申请政府主管部门启动巨灾风险保障机制。

五、保障措施

马铃薯保险是一项关系到马铃薯种植户切身利益、关系到本县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关系到马铃薯种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创新性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及财政、农业等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动手、早安排,确保马铃薯保险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马铃薯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农牧局、水务局、气象局、中华财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协调办理具体业务。各乡镇要强化责任意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面落实马铃薯农业保险的保费收缴、查勘理赔、定损等工作。县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害的预测研究,及时预警预报,在防灾减灾中争取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中华财险公司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马铃薯保险工作的有序推进。

 ()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农户投保。县农牧局、中华财险公司和各乡镇要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向广大种植户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和国家出台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优惠政策。做到宣传不漏户、参保不漏村,切实提高种植户保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各乡镇要在种植户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大力组织集体投保、整村投保,足额完成种植户缴纳部分的收缴任务。要鼓励、支持马铃薯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种植户整村投保,以村、镇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地块全部加入保险,提高本地区马铃薯种植业的投保面。要切实保障全体参保种植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把马铃薯种植农业保险办成“阳光保险”。

()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和理赔兑现资金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要定期开展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情况调研和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马铃薯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保费补贴政策不走样,种植户实惠不减少,依法开展马铃薯保险业务。

附件: 2013年全膜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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