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 |
| 生效日期: | 2013-03-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镇政办发 |
开云电竞app手机版印发《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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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1日
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安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服务指导、制度建设,狠抓生产、流通和安全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强化联动机制,加强执法监察力度,使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1.重点产品和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水产苗种为重点,突出抓好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治理整顿,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其中,种子以玉米杂交种和蔬菜种子为重点,着重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为重点,切实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擅自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行为;加强禁用、限用农药管理,特别是对农业部明令禁止在农业领域使用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在我县既无销售,又无使用。肥料重点整治复混(合)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剂中未经登记或外包装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行为,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饲料着重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兽药主要对无产品批准文号和以区域试验名义生产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进行查处;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水产苗种重点加大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销售带病水产苗种和小商小贩无证地摊经营农资的行为。
2.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农资主要销售区、生产地和周边地区、用种主要地区;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肥料厂、饲料厂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生产相对集中的农资专业市场、产品集散地和经营门店。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 1日至3月 15日)
通过广播、电视、专栏、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下乡赶集等宣传活动,现场向农民传授有关农资使用和真假鉴别等常识,切实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2.全面检查阶段(3月 16日至4月 15日)
由县农牧局牵头,农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协调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分组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业户和农资市场、零售点展开全面拉网式大检查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门店专门检查,清理农资市场制售假劣农资等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4月 16日-4 月25日)
各乡镇对开展的农资打假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县农资打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资打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总结推广治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调。县上成立由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农资打假的牵头部门,要做好整个行动的协调调度工作,重点抓好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执法监察工作;农牧局其它下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好辖区内农资打假行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2.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行动实效。一要抓住春季农资销售旺季,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尤其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小商小贩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二要狠抓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确保令行禁止。三要狠抓大要案的查处,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四要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加强对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的扶持和指导,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连锁配送服务,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五要抓好农资市场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重点健全农资产品的质量抽检制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坚决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进入流通渠道。
3.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责任追究。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对假劣农资的监督,健全群众投诉举报、重大涉农案件上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农资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绝不推诿扯皮,徇私枉法。县上将对工作中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农资问题而引发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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