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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2155 发布机构: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6-06-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镇政发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龙工业集中区管理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结合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根据《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风险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为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20个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215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三、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以乡镇行政区域及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建立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
  四级网格: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四级网格。
  四、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委托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对全县的环境质量和河流出境断面负总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四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四级网格责任的履职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组织进行联合执法。
  (二)各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各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的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落实1-2名环保员。
  2.工作职责。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乡镇(社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辖区内三级、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各行政村委会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各村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网格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四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五、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县环保局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划分24个二级网格(19个乡镇及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督促设置环保机构,监察环境违法行为,三、四网格可直接向所属二级网格环保机构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环保机构反映。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环保机构报告。
  2.查处。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可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六、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政府
  县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乡镇政府、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定期向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辖区内环境监管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行政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聘请环保信息员,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调节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县级相关部门
  县环保局:履行县级环保部门监管职责;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污染源现场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
  县发改局: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县工信局:全面清理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并采取移交移送等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淘汰;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
  县公安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商业、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以及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把违法运输车辆上路关;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年检,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检工作;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监察,依法依规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同环保部门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工作进行督查。
  县人劳局(编委办):完善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充实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拟定设立乡镇(社区、园区)级环保机构人员、编制等意见。
  县国土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按要求进行地下水监测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对向违法企业提供土地的单位,要向有关部门移交移送,依法严惩。
  县财政局:将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数字网格化建立、聘请社会监督员、环保信息员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县交运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措施的监督落实。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负责国道、省道和一般公路两侧的秸秆、树叶和垃圾的禁烧工作。加强公路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县水务局: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防治水土流失。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内的排污口设置,参与流域水资源及其污染防治的规划工作。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严禁对违法企业擅自供水,对违规供水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移交移送。
  县农牧局: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施化肥和提高化肥使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县工商局: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全面清理违法存在的有工商营业手续的企业,并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在受理申请登记、变更工商执照时,对未依法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受理。在《营业执照》年检工作中,严格审查企业的经营范围,对擅自增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的,要求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不予受理。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依法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县安监局:在审批新建具有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建筑施工噪声及扬尘污染等的具体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保措施。
  县规划局:在规划编制评审及审批工作中,把环境保护列为城乡规划重要内容。
  县卫计局:协助环保部门做好辖区内医疗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县电力局:全面清理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的供电情况,禁止对违法企业违规供电,对取缔和关停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使其丧失生产能力;负责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负责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人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其它相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劳局、编办、国土局、财政局、交运局、水务局、农牧局、工商局、安监局、住建局、规划局、卫计局、电力局等部门和20个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制度
  1.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联席会议制度: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由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3.联合执法制度。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污染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4.联合审批把关制度。对全县重点项目,要加强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和提高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建立健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
  5.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6.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7.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四)提升能力
  1.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在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提升执法能力。
  2.推动“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3.加强岗位培训。要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和聘任的环境信息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问责
  各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措施。各乡镇(金龙工业集中区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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