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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5-07-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镇政发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镇政发〔2015〕102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庆政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的原则和要求,按照“简政放权、对应承接、便民高效”的原则,县政府决定公布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121项。其中,行政许可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合并实施并调整项目性质的项目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备案事项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39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承接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合并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变更名称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2项,取消的备案事项1项,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7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批调整后,县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68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21项,备案事项62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接、管、放”各项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尽快下放到位。同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制定方案,确保取消调整和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要积极深入市场,主动了解市场动态,研究改进监管方式,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使市场“活而有序”。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后的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附件:县政府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121项)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县政府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121项)

(一)行政许可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2项)

序号

项  目  名  城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核

县财政局

原名称为“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2

临时用地审批

县国土局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9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县发改局

2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

新增

3

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县工信局

原名称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备案”

4

县城街、路、巷、桥命名或变更的初审

县民政局

5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县财政局

新增

6

全县股级事业单位设置、调整审核

县编委办

原名称为“股级事业单位设立审批”

7

全县事业编制、领导职数审核

县编委办

原名称为“编制、领导职数审批”

8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原名称为“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公告、年检”;原实施机关为“县编办”

9

科级事业单位设立初审

县编委办

10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县水务局

原名称为“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1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初审

县文广局

12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初审

县文广局

13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初审

县文广局

14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初审

县文广局

15

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活动初审

县文广局

16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物作其它用途初审

县文广局

17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县文广局

18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

县国税局

原名称为“出口退(免)税审批”

19

采矿权出让、转让、延续审批

县国土局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3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

县住建局

原名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2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县规划局

3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县水保局

(四)非行政许可审批合并实施并调整项目性质的事项(16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合并后项目名称

合并后项目性质

实施机关

1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审批

城乡社会救助(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

管理服务

县民政局

2

农村五保供养审批

3

城镇低保审批

4

农村低保审批

5

临时救助审批

6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审查

政府内部管理 事项

县国土局

7

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审查

8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审批

9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初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政府内部管理 事项

县安监局

10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1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初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管理服务事项

县安监局

12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3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初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危害项目初审

管理服务事项

县安监局

14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初审

15

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设置审批

户外广告(标牌、标识、悬挂和张贴物)审查

管理服务事项

县城管局

16

在城市建筑物及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五)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备案事项(3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招标人招标资格核准

县住建局

2

工程项目招标资格核准

3

工程报建

原名称为“工程报建审批”

(六)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39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县发改局

2

退役义务兵及一二级退役士官兵役优待金审发

县民政局

3

科级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离退休(职)审批

县人社局

4

行政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日常登记

县人社局

5

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

县人社局

6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

县人社局

7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初审

县人社局

8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县公安局

9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中的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审批

县公安局

10

法律援助执业机构确定

县司法局

1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初审

县司法局

12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县残联

13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或者其他临时设施审批

县城管局

14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县地税局

15

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应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或者因城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

县地税局

16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减免审核

县地税局

17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县地税局

18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200万元以下,其中5万元以上(含5万元)报市级备案)

县地税局

19

西部地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县地税局

20

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利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退税审批(50万元以下)

县地税局

21

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县地税局

22

保障性住房申报对象资格的核准

县房管局

23

房屋登记

县房管局

24

减、免税审批

县国税局

25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县国税局

2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县国税局

27

税务登记的变更、注销审批

县国税局

28

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县环保局

29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初审

县林业局

30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县林业局

31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初审

县文广局

32

医疗广告审核

县卫生局

原名称为“医疗广告初审”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核发、换发及年度检验

县质监局

34

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审批

县国税局

承接新增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5

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县国土局

36

土地登记

县国土局

37

科技成果鉴定

县科技局

38

科学技术成果奖励

县科技局

39

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

县科技局

(七)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县环保局

2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后作用明火作业的,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的核发

县消防队


(八)承接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机动车维修许可(一类)

县运管局


(九)合并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合并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   审批

县国土局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4

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  验收

县气象局

5

工程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十)变更名称的行政许可项目( 1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变更后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法人(非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支机构)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支机构)

县工商局


(十一)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2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规划局

原为“非行政许可项目”

2

规划条件变更许可

县规划局

3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规划局

4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县规划局

5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

县环保局

6

贷款卡核发

县人行

7

葡萄酒消费税退税审批

县国税局

8

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

县国税局

9

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补缴消费税 审批

县国税局

10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地税管理范围除外)

县国税局

11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县地税局

12

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国税范围除外)

县地税局


(十二)取消的备案事项(1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转移放射性同位素登记备案

县环保局

(十三)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 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7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财政局

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所在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3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县运管局

原名称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4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及二类以下)

县运管局

5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县运管局

原名称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6

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

县林业局

原名称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7

盈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生局

原名称为“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8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卫生局

原名称为“生活用水卫生许可”

9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县文广局

10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县文广局

原名称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11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县安监局

原名称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12

食品流通许可

县食药监局

13

食品生产许可

县食药监局

14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及变更

县食药监局

原名称为“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15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教体局

16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县人社局

17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

县粮食局

原名称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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