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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2100000071 发布机构: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9-08-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市级相关制度文件

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顺利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根据《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县(区)“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由近及远、重点梳理”的原则,在市、县(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和《指导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编制目录,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指南》和《目录》编制及内容公开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范围

《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范围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各编制单位”)。

三、编制标准及基本要求

(一)《目录》编制标准及基本要求

《目录》分为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是对各编制单位的普遍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编制与否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本方案以下所称《目录》均为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围绕《条例》规定的4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公开内容,确定《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附件1)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附件2)。市政府本级《目录》编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完成;市政府各部门及部、省驻庆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市级部门”)《目录》编制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完成;公用事业单位《目录》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部门目录编制标准,自行组织完成。

各县(区)要按照《条例》和《指导方案》的有关规定,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自行确定目录提纲和编制规范,并负责组织和指导完成本县(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单位的《目录》编制工作。

(二)《指南》编制标准及基本要求

从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查阅、获取政府信息的角度出发,编制《指南》。《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主要内容、获取方式和公开时限等;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方式、受理程序和收费标准等;

(4)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可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附件4),结合实际,编制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指南》。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规范。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首先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和编制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和编制标准、编制方法等。

(二)整理信息。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收集整理本届政府的各类信息,完成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类)的界定和审查,做好信息电子文档的整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制定的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将收集整理的主动公开信息条目编入《目录》之中,并完成初步审查。同时,根据《目录》内容分类和《指南》编制标准,完成《指南》编制。

(四)审查确认。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谁编制、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编制的《指南》和《目录》以及与《目录》对应的信息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认。

(五)全面公开。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结合其他各种载体将《指南》和《目录》向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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