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03000000/202208020000001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8-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中共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省、市属驻镇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委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县委常委会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半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常委会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务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到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任职。
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7.支持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 、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8.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从严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
二、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一)县委书记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4.支持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监督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和编制,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6.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制定县政府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指导县政府班子成员、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组织设立安全生产相关专项资金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
6.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批准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指挥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作为政绩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8.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科学设置与全县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内设机构和支撑保障单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
(三)县委专职副书记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县委书记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3.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年度教育培训内容。
4.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3.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4.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县安委会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定期组织梳理县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和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切实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解决职能交叉问题。
6.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8.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9.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和指挥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10.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督促党委(党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3.负责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相关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推动责任乡镇和责任部门查找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4.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六)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纳入平安镇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3.在平安镇原建设考核中,强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关键性指标的硬性约束,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乡镇、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4.推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5.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引发的信访维稳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组织、协调危险物品监督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
7.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七)县委常委、副县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4.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八)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和任职考察内容,作为评价、奖惩、使用干部的一项约束性指标。
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4.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5.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加强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指导县委机构编制工作部门科学核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下属事业单位,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7.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九)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纳入宣传教育总体规划之中,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宣传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
4.指导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突发事件。
5.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工作。
6.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十)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做好统一战线安全生产工作,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收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建议,发挥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4.承担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十一)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政委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指导抓好民兵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民兵队伍、协调驻镇部队参与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
3.协调驻镇部队落实与地方安全生产相关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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