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23000000/20230531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5-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动态新增危房及居住窑洞农户住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做好全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动态新增危房及居住窑洞农户安全住房及时全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夯实筑牢乡村振兴工作基础,在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做好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1、动态监测新增危房农户。
2、全县居住窑洞农户。
二、资金保障
(一)补助标准。
1、首次享受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政策的户均补助1.5万元。
2、2017年前已享受过一次保障政策,但现住房不安全农户户补助1万元。
3、对居住条件差、经济基础差、筹资困难大、劳动力薄弱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经乡(镇)村两级研究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实行差异化补助,差异化后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不得超过2万元。
(二)奖补资金。纳入保障范围农户,如新建住房风貌达到“白墙、灰瓦”标准,院墙高度合理,且有墙帽,户内卫生干净,做到“建新住新、建新拆旧”,房前屋后建筑垃圾清运及时,三堆(柴堆、草堆、粪堆)清理码放整齐,残垣断壁拆除到位,无乱搭乱建行为,整体居住环境整洁美观。经县、乡、村综合验收合格后,在本乡镇区域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户,户均奖励补助资金1万元。
三、建设要求
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工作,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文件要求,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安置为导向,确保农村建房用地规范合法。
1.新建安全住房: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规定,经鉴定为C、D级的危房农户建议搬离原址新建安全住房,优先考虑在易地搬迁点、居民点、避险搬迁点选址,以新建砖木、砖混、装配式建筑为主,同时达到住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抗震等级达标(设上下圈梁、四角构造柱)、基本功能健全。
2.窑洞加固改造:窑洞加固改造提升建议农户以新建安全住房为主,根据农户意愿确需加固窑洞的农户,按照《庆阳市农村危旧窑洞加固改造技术指导》要求,实行窑洞套箍加固改造,1口人的户至少加固一孔窑洞,2口人的户至少加固2孔窑洞,3口人以上的户必须全部窑洞一次性加固到位。同时必须对院内生产辅助使用的窑洞封堵、拆除到位,确需使用生产性辅助用房的农户可另行建设简易安全用房。
四、保障措施
(一)精准研判保障对象、多措并举保障工作成效。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务必要靠前指挥,统筹安排,针对辖区其他农户安全住房,要紧盯节气变化,雨季、汛期等自然灾害易发期,加大巡查力度,建立真实、可靠的住房台账,对因灾等形成住房不安全问题,要对照方案保障范围,对符合要求农户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能纳入保障范围农户,要指导农户自建其他安全住房。针对有基本安全住房新建或提质改造类住房,不得纳入农村安全住房保障范围;对有其他安全住房居住窑洞农户,要引导农户搬迁至其他安全住房居住,并对窑洞及时予以封堵或拆除;对窑洞作为刚需居住用房,窑洞必须砖砌套箍到位,土窑洞杜绝用于住人或储粮纳物。各乡镇务必要精准排查,坚决杜绝变相套取农村安全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
(二)加大质量监督力量、优化提升农房建筑风貌。县住建局、各乡镇要加大农房建筑质量监管力度,对辖区农村所有新建住房要纳入管理体系,新建住房必须增设圈梁构造柱,合格砂浆砌墙,绝不能新建彩钢屋面房、建设空斗墙等。针对窑洞加固改造户,要指导农户和农村建筑工匠使用窑洞加固支架,佩戴安全帽,必要时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防止窑洞加固改造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农村住房如没有圈梁构造柱,对具备加固条件的住房,鼓励引导农户采用高延性混凝土等新型材料进行加固,也可以采用开槽布筋,双面钢筋网片加固等施工工艺,切实做到新建住房抗震达标、风貌突出,改造后住房、窑洞结构稳定,安全可靠。
(三)严把竣工验收标准、规范使用补助资金。县住建局要指导各乡镇将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对象全部纳入中央、省级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范围,下剩农户要严格对照保障范围进行筛查,针对不符合保障要求农户,坚决不予兑付补助资金,针对纳入保障范围农户,务必于5月底前开工建设,8月底前全面竣工,补助资金兑付工作要结合农房风貌管控奖补资金要求开展,严格按照房屋风貌不符合设计规范不予补助,选址用地未经审批不予补助,上下圈梁构造柱不齐全不予补助,不属于唯一性安全住房不予补助,窑洞套箍不彻底不予补助的原则进行补助,各乡镇要坚持竣工一户,自验一户,报住建局复验一户,补助资金坚持乡、村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住建局申请县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四)规范整建档案资料、夯实住房保障基础。县住建局统一设计制定全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农户档案,指导各乡镇一式两份做好档案建设,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主要包括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鉴定、施工协议、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内容,加固改造户还应包括加固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等内容,各乡镇要建立乡、村两级改造对象及补助资金公示资料,包括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为全县其他农户住房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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