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完善“五个机制”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实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还权于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本方略,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推行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五个运行机制”。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实践证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搞的好与坏,村级两委班子起着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在配备村级两委班子时,按照吐旧纳新、保优取劣的办法,大刀阔斧的调整村组干部,一定要把责任心强,热爱计生工作,社会声望较高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逐步形成以党支部为领导中心,村委会负责实施,协会为自治骨干、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共同参与,自管小组长、计划生育服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全员工作的组织网络机构,确保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还要组建好实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载体——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努力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新格局。
完善自治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一个自我约束、奖罚分明、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是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关键措施,按照“依法建制、民主管理”的原则,采取入户宣传、协商签订合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讨论制定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民主议事制度,计生村务公开制度,协会管理制度,计生干部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计生专干、自治小组长、协会小组长和已婚育妇小组长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有效规范村级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村民的婚育行为,促使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如何让广大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翁,就必须维护他们的民主决策权和民主监督权。村上对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如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开展重要活动等涉及计生方面的事务,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还要通过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将村级自治标准,优惠政策的落实,生育指标的安排,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财务收支及村级干部生育节育等情况定期,如实地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要在村委设立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计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咨询和投诉,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完善优质服务机制。以人为本,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种服务需求是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不断前进的动力。因此,村级必须具备基本的计生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至少要有一个能随时为育龄群众提供环孕情服务,术后随访,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指导等多项优质服务的技术服务室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坚持经常性为群众开展计生法规政策,计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服务活动,真正做到让群众自治,为群众服务,使群众满意。
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持续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村级要通过开发地方资源,创办各种经营实体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的基础上,再采取向上级争取一点、动员社会各界捐助一点、协会会员适当缴纳一点的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并从本村实际出发,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制定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利益保障措施,坚持不断的足额落实,使全村广大计生户从中得到了实惠,主动参与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中来,为建设一个群众当家、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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