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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5-07-21 09: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越来越严重,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影响巨大、牵涉面广、危害劳动者权益甚烈的突出社会问题。尽管党和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但收效甚微,且有不断蔓延之趋势。因此积极探究其呈现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特点
  以甘肃省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为例,去年以来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是拖欠工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2年全县拖欠工资案件56起,清欠工资693万元,涉及923人。2013年全县拖欠工资73起,清欠工资1226万元,涉及2452人。2014年全县拖欠工资案件165起,清欠工资2100万元,涉及3856人。从以上数据看,无论是涉案起数、涉案金额还是涉及人数,都逐年增长。
  二是群体性讨薪案件逐年增加。2012年欠薪投诉案件中,群体性案件4起、涉及96人;2013年群体性案件8起、涉及213人;2014年处置群体性案件15起、涉及432人,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欠薪案件处理难度加大。部分工程因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工程款、施工质量和建设工期等矛盾纠缠在一起,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交织在一起,形成很长债务链,产生了工资结算有争议、欠薪逃匿、“白手讨薪”等案件,使工资清欠工作更加复杂和困难。
  四是上访投诉呈常态化发展。过去,农民工讨薪主要集中在岁末年初。2013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基本上每周都会接到2至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
  五是恶意讨薪问题日益突出。一些重点工程实际费用严重超过项目预算,加之政府投资的配套资金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以建设方拖欠工程款为由,明目张胆地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或承包费,组织教唆、煽动农民工集体上访闹事,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党政机关大门等方式,向政府部门施压,以造成社会影响,逼迫项目单位和发包商就范,形成恶意讨薪事件,已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另一方面,一些包工头钻用工单位管理混乱的空子,造假工资表,虚增务工人员,虚报工资数额或索要不合理费用从中牟利。尤其在甘肃、陕西等地建筑工地、砖厂、砂矿打工的四川、云南等外来农民依法签约履约意识差,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生产期间经常寻衅滋事,停产罢工,不能依法理性讨薪,工资稍有拖欠就拉横幅游行、示威静坐、集体上访闹事,扰乱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等等,实施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意讨薪,向政府和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路费和误工费等无理要求,不达目的就长期缠访闹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因素。
  六是结案形式多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解、督促整改和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为主。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中,劳动保障监察队立案督促调解处理的占90%,以恶意欠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占10%。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很少受理拖欠工资案件。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用工双方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法律规定,制定一些违法违规管理制度,或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有失公平,存在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条款,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承担起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由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项目部没有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而是按劳务协议付给“包工头”代发,没有正规工资表,随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普遍存在。工程结束或年底时,如“包工头”携款逃匿,施工企业又不掌握施工一线农民工的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发放就无着落。这类案件经常引起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难度大,花费时间长。另一方面,农民工本身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工不懂法,不知法,守法意识差,发生拖欠工资时,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片面认为“人多势众,所向无敌”,动不动就进行群体性上访,采取过激行为,讨薪成功后互相效仿,造成负面影响。
  (二)行业监管失控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建筑市场管理薄弱,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惩戒机制。从过去查办的案件看,绝大部分案件是由于行业监管不力造成的。有相当一部分建筑工程没有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还有一些工程项目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就开工修建。这些工地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区,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负责人或包工头去向不明,联系不上,无法核对真实情况,导致工资清欠无从着手。还有地质物探、石油钻井、输电线路等单位多是中央、省属企业,施工地点大多数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负责人,工作协调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很多工程项目层层转包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建筑企业只与大小包工头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以包代管,极易发生拖欠工资案件。层层转包和非法分包也导致随意用工,人员流动性大,民工花名册、考勤表、记工单、工资表等重要资料项目部都没有记录,更谈不上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管理上极大的漏洞,为以后处理拖欠工资案件埋下极大的隐患。
  (三)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又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很多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在政府或业主项目资金不足时,不惜以自己垫资的方式承揽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就埋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隐患。同时由于工程监管不到位,一些项目拖欠工程款往往与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矛盾纠缠在一起,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交织在一起,形成很长债务链,使工资清欠工作更加复杂和困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困难成本多,使大多企业处于资金链断裂的困难局面,在经营困难加大的情况下关停倒闭现象有所增加,欠薪逃匿时间时有发生,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农民工讨薪途径单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压力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也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但是法院却拒不受理拖欠工资案件,这样劳动者欠薪案件几乎全部集中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一家办案压力大,任务重。二是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手段单一,既不能传唤当事人、项目负责人,也无权冻结项目单位资金,责令其停工停产,只能靠督促调解,无法起到应有的执法效果。三是劳动保障监察经费不足,监察员外出办案、加班加点、交通通讯等都没有任何补贴。四是缺乏办案工具,特别是没有办案车辆,行动不便,严重影响了快速反应能力的发挥和案件的查处;五是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少,举报投诉案件多,手工书写量大,各项检查任务繁重,力量薄弱,难以适应面广量大日益繁重的维权工作任务。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和对策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各建筑工地和用工一线,深入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明确用工主体,约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工资标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方面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使之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审验项目资金到位和工程款拨付情况,对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立项,不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不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对违法违规运作的,应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对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没有法人资私人包工头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及时依法查处。凡是未按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信访工作力度。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职能资源,严查用工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克扣和拖欠劳动者报酬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执行“两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推行“三制”(企业用工实名制、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企业失信警示处罚制)和追究“一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恶意欠薪和欠薪逃逸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并形成震慑。同时,进一步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拖欠工资案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按照“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的要求,及时介入、有效疏导、快速处置,严防事态扩大或过激讨薪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为了有效化解拖欠工资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多方参与、联合攻坚、专项整治,强化行政监管手段和处理措施。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督促法院应依法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便减轻劳动监察部门的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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