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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13000000/2024051500000036 发布机构: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4-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镇自然资源发〔2024〕110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甘资发〔2024〕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全面推进“全程网办”

1、提升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率。配合做好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网上好办,进一步提升已经实现网上可办的司法查控、一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比例。加强安全管理,通过人脸识别、录音录屏等方式,线上核验当事人身份信息和真实意愿,有效防范风险。

2、推进服务网点延伸全覆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已经延伸到住宅小区的有:观澜壹号、雍城天悦、天成国际、澳恺华庭、孟坝权晟;积极与碧桂苑、和润家园以及2024年在建项目元熙府等房地产开发企业衔接,在今年年底前实现2017年4月以来新开发小区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全覆盖。

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网点延伸到金融机构的有:工行、农行、建行和公积金;积极与甘肃银行、邮储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接,力争年内实现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全覆盖。

19个乡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全部延伸到位,每个乡镇都设置了2个综合窗口。目前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除林权抵押登记外)可在乡镇政务大厅全流程办理。

3、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用地审批、交易过户、公积金提取、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公告,进一步明确电子证照申领、核验和注销等流程。在政务中心大厅电子屏、“镇原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以及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大宣传活动日进行大力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对电子证书证明知晓度和认可度。

4、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202210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甘资登函202266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以政府采购方式招标具有相应资质、熟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作业单位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列出任务清单,逐项梳理,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配合做好省级统一平台建设、精准查询、数据汇交、增量接入、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升级等工作不断提升登记数据质量,夯实信息查询基础。

二、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

1、项目报建至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实现项目报建、审批、竣工备案、测绘、交易、登记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将不动产首次登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代码与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关联关系,力争在12月底前,实现项目报建至登记“一站式”服务。

2、“交地(房)即交证”。围绕各类项目,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前对接开展地籍调查,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逐步实现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在项目供地阶段,引导经营主体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缴清相关税费后,实现“交地即交证”。在土地转让阶段,充分利用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功能,通过综合窗口和信息共享推进土地交易登记一体化,实现“成交即交证”。在项目竣工阶段,经营主体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竣工即交证”;项目通过验收后,可同步申请房屋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3、水电气热与不动产联动过户。与住建、供水、供电、供暖等部门强化沟通联系,通过信息共享、建立联络机制等方式,在12月底前实现水电气热与不动产联动过户。

三、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

1、优化提升服务效能。设置企业财产登记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绿色通道”,专人专窗,即来即办,涉企业务办理实现1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落实企业改制重组有关优惠政策,提交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2、常态化走访服务企业。年内完成5次以上走访服务企业,宣传惠企政策,及时了解企业财产登记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全力做好涉企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强化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

1、推动“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完善综合窗口设置,优化人员配置,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和“一窗受理”业务办理比例。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

2、协同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金融机构可办。根据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服务需求,推广创新登记做法,切实便民利企。

五、扩展预告登记覆盖面

1、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在住宅小区设立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全面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公告,明确办理预告登记的程序和申请材料。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社会普遍知晓预告登记是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的重要举措,引导买卖双方积极申办预告登记。

2、推进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申办。通过“省级互通、市县互联”的方式,实现房产交易网签备案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打通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业务协同,权利人办理网签备案时同步申请预告登记,实现“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3、强化结果应用。预告登记结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发放贷款的依据,税务部门可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六、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

1、探索告知承诺制。根据实际需要,积极稳妥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明确适用情形、核实方式和失信惩戒规则等基础上,继承人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书面承诺代替有关难以获取的材料。

2、简化材料查验方式。在办理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七、健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

1、巩固化解成效。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日常化解工作。县化解办要对已经化解的问题小区,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逐项目过“筛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对其他已经摸排出未化解的问题小区,逐小区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各有关单位、股室反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化解。

2、防止新增遗留问题。要加强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房屋交易、联合验收、税费征缴、执法监督与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协同联动,指导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各项改革要求,确保登记法定要件齐全,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

八、深化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

1、抓好典型示范。利用“三绿促三创”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加强党员先锋岗和先锋队建设,主动公示公开,开展示范服务。启动便民利民典型窗口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一线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归属感。

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登记人员常态化培训和监管,严格落实“三个经常”、登记人员先培训、再上岗等要求,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制定窗口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按年度签订《作风常态化建设承诺书》,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公众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3、完善职业保障。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鼓励登记人员参加专业考试和继续教育,拓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职业晋升渠道。采取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等措施,积极建立健全登记风险保障机制。针对一线窗口女性占比大的特点,开展关爱活动,争取“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实际创新举措,打破思维定式,优化登记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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