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23000000/202208310000001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8-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和“三北”防护林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林(草)地承包经营和林(草)权流转,指导林(草)权纠纷调处和林(草)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负责林果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果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林果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拟订林果产业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果产品基地建设,负责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承担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和国有林场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灭火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县级资金,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申报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等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管理局在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授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县林草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和国有林场、林区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本单位属于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核定编制21个,行政编制8个,机关工勤1个,事业编制39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分别是: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退耕还林(草)工作办公室,林业综合服务发展中心。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退耕还林(草)工作办公室
(3)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林业综合服务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收入5675.305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各项支出情况为:支出6578.616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726.6448万元,经费86.7053万元,项目支出5765.2664万元),人员工资支出占总支出11%;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1.31%;项目支出占总支出87.69%。本年度单位收入较上年度减少5351.62662万元,减少了39.25;支出较上年度减少8450.2039万元,减少了56.22%;收入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承担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675.3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5.305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578.6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501万元,占12.36%;项目支出5765.2664万元,占 87.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75.305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减少5351.62662万元,减少了39.25。主要原因是承担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8.6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50.2039万元,减少了56.22%,原因主要是单位承担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3.3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6.644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9.879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8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9.8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含已移交、报废、拍卖车辆0辆,因未收到相关处置文件而未做下账处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37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7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费用。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92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2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43%。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厅属事业单位0辆车,其余0辆车已按省公车改革办公室要求进行了移交、拍卖和报废,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单价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6578.6165万元;我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32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2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677.1934万元,执行数9677.19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完成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的专项核查、概(预)决算的评审、省级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预算执行中再次分配项目的评审、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等工作;三是完成委托第三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四是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五是开展课题研究,完成《政府治理与预算管理改革研究》,并验收通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 专业研究后备人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对会计考试考务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开云足彩app下载官网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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